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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走访多家农贸市场发现 农药残留检测大多成摆设

东楚网黄石新闻网(黄石日报 记者 王璐 实习生 黄逸林)随着盛夏时节的到来,蔬菜病虫害进入频发期,种植者使用化学农药防治病虫害的现象难以避免,部分菜农甚至可能违规使用国家禁用农药,蔬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隐患增大。 近日,记者走访我市多家农贸市场

  东楚网黄石新闻网(黄石日报 记者 王璐 实习生 黄逸林)随着盛夏时节的到来,蔬菜病虫害进入频发期,种植者使用化学农药防治病虫害的现象难以避免,部分菜农甚至可能违规使用禁用农药,蔬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隐患增大。
  近日,记者走访我市多家农贸市场发现,农药残留检测作为蔬菜从田间到餐桌的较后一关,这些检测设备在很大程度上成了设,有的虽然检测公示了,可公示的是去年的结果,其中的隐患令人担忧。
  
  农药残留公示内容普遍“过期”
  
  22日下午,在团城山的杭州路农贸市场里,很多摊位上都有客人在光顾。一些瓜果蔬菜的摊位上,顾客往往会自己动手挑拣,找出品相更佳的,再与老板讨价还价,期间,并没有人提及菜品上是否有农药残余。
  在市场鲜肉区的对面,有一个公共厕所,外侧的墙面上,很醒目地贴着一块农产品检测公示栏。上面写着油麦菜、大白菜、生菜等5样带叶蔬菜的检测结果均为合格,同时,公示牌上明文强调,农产品抽检信息实行每天检测公示制。然而,正是在这块公示牌上,检测日期标明的却是2015年3月16日。
  在京华路的伊家人农贸市场,农产品检测公示栏被贴在了市场的出口处,检测室就设置在出口边的拐角,里面有人进出。公示牌的设计与杭州路农贸市场的基本一样,也注明了要每天检测公示,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蔬菜不得上市销售。然而,牌上的日期虽然是非常临近的2015年7月20日,但仍不是当天的22日。
  更有甚者,本月15日,记者在下陆区的北村市场里,还曾看到了标注着2014年8月的农产品检测公示栏。
  
  食用农产品须每天抽验公示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科科长张亚芳告诉记者,目前,我市对进入市场的食用农产品监管的法律依据,主要还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该法的第37条和即将施行的新《食品安全法》的第64条,都只是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者的入场查验和检验检测义务进行了规范。
  为确保食用农产品的安全,湖北省食药监局在2014年4月颁布实施了《湖北省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这一规范性文件,要求从事食用农产品批发的农贸市场设立快检室,对不能出具质量安全合格证明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查检验,并对结果进行公示。从事食用农产品零售的农贸市场应配备快检设备,每天对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查检验并公示结果。市局也要求各县市区局对辖区内批发和零售市场按此文件严格进行监管。
  据了解,在农贸市场的日常管理工作上,市场开办方作为市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责任人,应对场内食用农产品履行好进货查验、质量检测、产品溯源等责任,落实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公示制度,并制定市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方案。
  
  市民期盼农残检测名副其实
  
  “公示牌好像一直就没有更新过吧。”在杭州路农贸市场买菜的赵女士表示,虽然平时对农产品检测公示牌并不是很在意,但还是希望农残检测名副其实。
  市民张女士也认为,保证蔬菜质量安全,让市民吃上放心菜是农贸市场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既然买了检测设备,市场就应该不折不扣进行检测,将检测结果进行公示,要让检测名副其实,否则出了事,经营者难辞其咎。政府有关部门也要加强检查监管,对不检测不公示的市场进行处理,防患于未然。
  在记者采访过程中,大多数市民认为,农贸市场是蔬菜上桌的较后一道关口,把好这道关非常重要。他们希望各个农贸市场把住农残检测关,让市民吃上放心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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