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提示:对漳河旅游公司已使用达到8年以上不宜适航旅游营运的13艘老旧船舶实施淘汰和停运,这本是民心之举。无奈实施过程出了问题:船以小换大,却仍然是烧汽油而不是清洁能源,对漳河的污染压力并没有减轻……
作为荆门中心城区唯一饮用水水源,漳河一直是全市上下关注的重点和焦点。护水,永远是其中不变的主旋律。“漳河保护,怎么都不为过!”这是大家的一致心声。
近年来,漳河旅游成为后起之秀,在鄂西小有名气。伴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库区内的游船队伍规模也在逐步扩大。如何在漳河保护和旅游开发之间寻求平衡发展,这对我们提出了挑战,其中也出现了不和谐之举。
7月7日,记者在漳河旅游码头看到,漳河旅游公司淘汰停运的13艘老旧船舶停靠在岸边,取而代之的是新购置的13艘67座的较大型游船。虽然以旧换新的游船在运力上满足日益增长的游客数量,但这些船只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以汽油为动力。
据《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在城区湖泊和具有饮用水水源功能的湖泊从事经营的船舶,不得使用汽油、柴油等污染水体的燃料。
“法律明文规定,有饮用功能的水体逐步实现清洁能源,对原来的船要进行油改气。现在新购置的游船仍然是烧汽油而不是烧天然气,这显然是违规的。”市人大代表周健表示。
周健还提出“等量置换”的原则。他认为,淘汰船只的可载人数应与新购船只的载客量基本相当。而如今,淘汰下来的大多是几座、十几座的小船,新购置的则一律是67座的大游船,这是不均等不合适的,不能简单地以“满足不断增长的游客需求”为借口。
那么,这违规烧汽油的13艘游船是怎样开进漳河的呢?有无部门监管呢?
“按照规定,漳河旅游公司应该先向我们打报告,批准之后方可购进新船只。而现在该公司明显是违规先‘上车’后‘补票’,船都进漳河了,报告还没看到。”荆门市地方海事局副局长董尚云表示,该局将责成执法主体漳河新区港航(海事)局加强对漳河库区的监管,对于这13艘以汽油为动力的船只海事部门不得给予营运资质,并要求漳河旅游公司全面落实《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相关规定购置以清洁能源为动力的游船。
据了解,漳河水面目前共有旅游客运船舶44艘,由漳河新区港航(海事)局负责监管;有水产捕捞船舶227艘,由湖北省漳河工程管理局下属的渔政船检港监管理站负责监管;有农民生产生活自用船舶17艘及体育项目训练船舶5艘,由漳河水陆派出所联合漳河新区港航(海事)局负责监管。目前,相关部门已强化了船舶油污防控,督促船舶安装油污、垃圾回收设备设施,严禁向漳河水域排放污染物。所有营运船舶均配备了不渗漏、不外溢的垃圾及生活污水贮存容器。其中,漳河新区监管的66艘船舶(包括44艘旅游船舶、5艘工作船舶、17艘农民生产生活自用船舶)均安装了污油水舱(柜)或配备了生活垃圾回收桶和油污水回收桶。同时成立了防治船舶溢油污染应急中心,加强船舶防污染设备的现场检查力度,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确保适航船舶的防污染设备处于有效状态及全过程“零排放”。(记者 章辉 通讯员 王燕 毛凯 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