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禁鞭?都知道 有没人放?常听到
红白喜事封顶开业都不是放鞭理由,警方呼吁市民积极举报
对违规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者一律治安拘留,对违规燃放者一律治安处罚
昨日,市公安局向荆门晚报独家发布近期将出重拳整治中心城区禁鞭区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信息,并呼吁广大市民积极配合,自觉遵守禁鞭规定的同时,积极举报违规生产、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荆门中心城区禁鞭起源于1997年,主要考虑各方面安全因素而实行的禁鞭令,也就是在禁鞭区内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否则一旦被查获,轻者警告、罚款、拘留,重者将面临被追刑责。其间,根据城市建设发展的实际,禁鞭范围先后两次作出调整。2015年1月1日,市政府第二次调整禁鞭区后,颁布《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主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明确禁鞭范围为东起207国道复线东宝区至掇刀区段(含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区、荆门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止东宝区西宝山四干渠(包含毗邻四干渠以西各单位、住宅小区及居民点)、漳河新区荆山大道,北起湖北凯龙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含厂区)、金龙泉啤酒集团公司(含厂区)、东宝工业园(含园区),南止荆门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荆南大道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地区。
近期,不少市民反映,禁鞭区内仍有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针对这一情况,市公安局调整部署,决定打一场禁鞭“全民战争”,发动广大群众与违规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者做斗争。公安机关将与城管、安监等部门密切联系、通力配合,动员机关、单位、居民区广泛、持久地开展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禁鞭宣传氛围,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为了堵源截流,彻底查堵烟花爆竹,公安机关将重点对烟花爆竹历史经营户,禁鞭区内花圈店,婚庆礼仪、殡葬服务公司、小商品市场、集贸市场等逐家进行检查,加强经营业主的安全教育;对禁鞭区内即将奠基、封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建筑工地,各类庆典活动现场,上门开展禁鞭宣传,及时制止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尤其是针对操办“红白喜事”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公安机关将重点查处,并会同居民小区物业公司开展禁鞭宣传,防患于未然。同时,巡警、派出所将加大社会面管控,及时发现和查处街头违规兜售、携带、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加大禁鞭宣传和管理的同时,公安机关还将加大案件的查处力度,对发现的违规储存、销售烟花爆竹人员,一律治安拘留;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人员,一律治安处罚。
警方呼吁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参与禁鞭工作,自觉遵守禁鞭规定,发现违规生产、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立即拨打110或者辖区派出所电话进行举报。(记者王清华 通讯员吴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