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流过汗的农民工不流泪
农民工在城市建设中洒下的滴滴汗水浇灌了华美的城市之花,却又不得不走上辛酸的“讨薪”路。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是人社部门的一项基本职能。作为农民工工作的牵头部门,市人社局深知肩头责任的重大。为破解农民工工资清欠难题,该局在全省率先探索四个新举措取得明显成效,并被省人社厅誉为“荆门经验”。
2013年,市人社局提请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清欠工作的通知》,将缴纳工资保证金作为发放各类工程中标通知书和施工许可的硬性前置条件,使工资支付从“协商办”向“依法依规强制办”转变,从根本上解决了工资保证金收取难的问题。荆门成为在全省较先“设限”的地级市。2014年,全市征收工资保证金8845万元,是前三年之和;累计为66813名农民工清欠工资6.15亿元,清欠总量陡增。
在人社部门的争取下,全市各级政府成立了预防和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问题。我市在全省率先实行了重大欠薪项目包联清欠的办法,使部门联合从“联而不合”到“真联实合”转变。去年以来4家企业被记录不良行为,1家企业被列入黑名单,3家企业被通报;49家拒不支付工资企业被依法重处,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犯罪案件7起,异地协查办理违法案件37起,形成一地投诉、多地配合局面。
该局今年还联合住建部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的通知》,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劳资专管支付制度。要求施工企业固定“劳资专管员”,督促企业建立职工名册、考勤表、工资支付表三个台账,悬挂“劳动用工维权告知牌”,签订劳动合同;要求施工企业建立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将工资直接支付农民工。由于该项制度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管理回归有序,而不是临时忙着“救火”,被省人社厅要求在全省推广。
我市在全省率先对企业用工构建了信用评价体系,对每个工程项目建立诚信档案,实行分类动态监管。在全省首创工地悬挂“劳动用工示范工地”牌,去年以来由人社部门参与投标资格审查把关,出具“无拖欠工资证明”,促使26家施工企业主动支付拖欠工资款2800万元,12家施工企业被取消投标资格。(记者 周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