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幼儿园中小学收费标准公布
今秋高中取消招收择校生
本网讯(记者穆然通讯员陈亮)昨日,市物价局公布今年秋季城区公办幼儿园和公办中小学收费标准。记者注意到,与往年不同的是,从今年秋季开始,高中取消招收择校生,但往届在校择校生学费仍按原标准执行。
城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为:省级示范幼儿园350元/生·月,市级示范幼儿园300元/生·月,一级幼儿园270元/生·月,二级幼儿园240元/生·月,三级幼儿园210元/生·月,未评定等级的新建幼儿园保教费按较低等级标准收取费用。此外,伙食费由幼儿园据实收取,按月公布收支情况,在学期结束时根据幼儿实际在园就餐天数与幼儿家长结算,多退少补。幼儿园保教费按月计算,按学期收取,入园天数累计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一半的,按半月收取;达到或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一半的,按一个月收取;因故转学和退学的,保教费按上述原则收取。
规定要求,幼儿园不得在正常教学时间内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亲子班、蒙氏班为名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不得收取书本费。
城区公办小学收费标准为:1-2年级课本费50元、作业本费25元,3-6年级课本费70元、作业本费25元。城区公办初中(1-3年级)收费标准为:课本费135元、作业本费35元。城区公办高中(1-3年级)收费标准为:一般高中计划正取生学费470元、课本和作业本费300元,重点高中计划正取生学费675元,课本和作业本费300元。此外,公寓式住宿费标准按批准标准执行,伙食费据实收取。
市物价局提醒,市民如发现有乱收费,可拨打“12358”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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