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较高人民检察院通报,自2013年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以来,截至今年5月,各级检察机关共查办涉农和扶贫领域职务犯罪28894人,占同期检察机关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总人数的两成,其中“小官涉贪”、“抱团腐败”现象明显。
近年来,随着对农业工作的高度重视,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出台,对三农的财政投入越来越多,这本是惠民利民之举。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些地方涉农资金被非法截留、挪用、套取,让原本该是对困难群众的民生关爱,沦为一些干部的“敛财工程”,严重破坏了惠农扶贫政策在农村的落地生根。
涉农资金既是困难群众的“保命钱”,也是民生保障的钱袋子,更是扶贫开发的“助推剂”。然而,“苍蝇”们都有各自渔利的方式:雁过拔毛,获批一万元到农民手中仅有五千;索要“好处费”,吃“回扣”明码标价;虚列项目,套取扶贫款……涉农资金因此而流失,惠民的“较后一公里”因此阻塞不畅。
从中央到地方,一直在重拳整治基层干部违法乱纪问题。今年5月份,全省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重点监管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我市行动迅速果断,自查自纠积极主动,按照预定时点圆满完成了阶段工作。7月8日,全市召开“两个专项活动”工作会议,其中就提到要专项治理“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问题”。
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财务管理。阳光是较好的防腐剂,尽管当前在推行民主理财制度,但是在“政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中还存在很大的不到位。因此,有必要对村务实行决策、执行、监督三分开的管理方式,以此杜绝涉农职务犯罪的发生,堵塞涉农犯罪的漏洞。
对财务管理要加大监督力度,加大对专项资金的监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理顺各种涉农资金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监管体系,有效防止中间环节截留、贪污、挪用,确保把每一分涉农资金都真正用在农村、用到农民身上。
斩断涉农犯罪的“黑手”
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自2013年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以来,截至今年5月,各级检察机关共查办涉农和扶贫领域职务犯罪28894人,占同期检察机关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总人数的两成,其中小官涉贪、抱团腐败现象明显。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s://tj.jiuquan.cc/a-444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