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委通报4月PM10浓度 城区4月空气质量优良率90%
本网讯(记者杨婧、通讯员王晶晶)5月10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近日,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对4月全市空气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情况进行了通报。
宜昌城区4月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7天,优良率90%,较去年同期增加10%。4月份,城区PM10浓度均值为90微克/立方米,与2015年同期相比下降12.6%;1至4月PM10平均浓度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9.1%。
1至4月,城区各区PM10浓度排序从低到高分别为伍家岗区、点军区、西陵区、夷陵区、宜昌高新区、猇亭区。其他各县市PM10浓度排序从低到高分别为远安、兴山、五峰、秭归、长阳、枝江、当阳、宜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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