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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我市首张“营改增”发票零时开出

2016-05-02 湖北 本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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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宝区国税局大厅代开张建筑业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者 朱舜 张庆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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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税局浏河办税服务厅开票现场。(记者 朱舜 张庆 摄)

  昨日零时,在市国税局东宝办税服务厅和市地税局浏河办税服务厅,分别开出了荆门市张建筑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二手房销售代开增值税发票。与此同时,各县市也顺利开出了当地张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保险业、生活服务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个人出租不动产代开增值税发票。这标志着我市“营改增”改革试点全面推开。

  自5月1日起,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正式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范围。自此,现行营业税全部改征增值税,实施20多年的营业税彻底退出了历史舞台。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营业税改征的增值税由国税部门负责征收,地税部门负责继续受理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申报缴税和代开增值税发票业务。

  为确保能及时、顺利满足市民的发票使用需求,国税、地税部门做好了充足准备。在着力做好历史数据移交工作的基础上,国税、地税部门建立了协同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合作,积极做好业务培训指导;采取互派人员、共建办税服务厅、共驻政务服务中心等形式,增设办税服务窗口,建立涉税业务办理绿色通道;提前做好信息录入、登记认定、税控发行、发票发放等各项准备工作。同时,在纳税人的积极配合下,税务部门提前对业务系统进行了验证测试、模拟运行,确保应用系统使用顺畅。

  由于面临五一小长假,为确保全市15000余户试点纳税人顺利开票,在放假前,国税、地税联合制定了详细的工作实施方案和防范紧急突发事件发生的应急预案,对前期各项准备工作进行再梳理、再排查,确保不出现任何纰漏。5月1日零时,全市县市区国税、地税部门上下联动、统一行动,联合开展了营改增首日开具增值税发票活动。据了解,在五一假日期间,国税、地税相关负责人将现场指导、督办,并在征管、开票等重要岗位和系统上安排了专人值班,及时跟踪营改增发票开具工作运行情况,确保让纳税人顺利办理好开票事项。(记者张伟 通讯员张娟 王文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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