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为募捐助残 违规放鞭被处罚
中新网湖北新闻4月19日电 (虞新 杨帆)4月18日,记者从荆门市公安局漳河分局获悉,两名企业员工在募捐现场为吸引人气燃放鞭炮,接到报警后该局治安大队根据《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42条规定,依法对两人分别实施了500元的处罚。
4月15日上午,河南哈尔滨某民营企业到荆门生态运动公司参加“荆门2016年度服装博览会既江浙丝绸展销会”展销活动。为树立企业形象,拉尽消费者的距离,展销中现场为漳河新区残联开展募捐,并当场募得2万5千元善款,但在募捐活动中燃放了鞭炮。事后,在禁鞭区燃放鞭炮的违法事实遭到群众举报。
据该局治安大队教导员周德金介绍,接到举报后,治安大队立即组织开展调查,确认并传唤了当事人钱某和郑某,两人承认了为吸引人气而燃放鞭炮的事实,且认错态度良好,愿意接受处罚。周德金还向记者介绍,今年春节前后,荆门城区为了打好“禁鞭战”,市局组织1000多民警到居民区开展禁鞭,很多民警年夜饭都顾不上吃。虽然这家企业是在做善事,且当事人主观上不知道是禁鞭区,但为了防止禁鞭工作出现松动,只有坚持严厉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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