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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掇刀:团林五百信息员打造治安“天网”

2016-03-22 湖北 本文链接

  中新网湖北新闻3月21日电 (乔凤娇)在掇刀区团林镇,超市收银员正微笑着接待顾客、网格员正穿梭于社区巡查、快递员则忙着到居民小区送包裹、村治保主任或许正在田间劳作……一切看似风平浪静。然而,他们中间有500多名信息员时刻警惕着,一旦发现违法犯罪分子的踪迹,便马上向掇刀区团林派出所报警。正是通过这一双双像鹰一样的眼睛,不少在逃人员刚现身便被民警抓获。

  两网上逃犯被信息员举报后落网

  3月15日20许,团林派出所民警赵森接信息员报警称:涉嫌故意伤害的网上逃犯李某在团林镇李集街上一茶馆内玩。接报后,民警张强、赵森迅速赶往该茶馆内,将李某当场抓获。经审讯,李某对其在2015年9月8日在东宝区子陵镇某村故意伤害他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李某已移交东宝区荆泉派出所。

  经查,李某是团林镇某村村民,男,50岁,其家里比较穷。2009年,李某的妻子丁某外出打工,后结识子陵镇某村男子杨某,便与其同居在一起,只逢年过节才回到家中与家人团聚。李某得知妻子在子陵后,便在子陵附近打工,以便寻找妻子。后来,李某到子陵镇某村找到妻子丁某,但杨某不放,丁某也不愿回家。2015年9月8日,李某再次找到杨某,要带妻子回家。杨某称,要想带走你妻子也可以,但丁某在他家中吃喝,要给10万元钱才放。在争执中,恼羞成怒的李某拿起小铁凳将杨某的头部砸伤,后经法医鉴定为重伤。伤人后,李某逃逸,被公安机关列为网上逃犯。在外逃亡半年之后,当李某现身团林镇李集街时,被信息员举报后落网。

  1月6日,团林派出所接到指令,涉嫌盗窃电缆线的天门公安机关网上在逃人员刘某在镇邮政储蓄所办理取款业务。该所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刘某办完业务已离开。民警随后赶到团林镇白河村其家中,侧面从其母亲口中了解到,刘某几天前返回家中为其子举办了周岁宴,在团林镇上取了钱,但回家后又出去了,不知去向。民警立即发动信息员开展布控。1月12日上午,民警接到信息员报告,称刘某已回到家中,民警张洲、张强立即赶到现场,将刘某抓获。目前,刘备已移交天门市公安局蒋场派出所。

  经信息员举报查处5起非法运输危险物质案

  3月7日至15日,团林派出所根据信息员举报,先后抓获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的邓某、蒋某、毛某、罗某、陈某,经审讯,5名违法行为人对其在没有办理任何相关手续的情况下非法运输灌装石油液化气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经报掇刀公安分局裁决,分别对邓某、蒋某、毛某、罗某、陈某等5人分别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治安处罚。经查,这5人不仅未办理液化气零售经营许可证,也无危险品运输资质。此外,他们还在交易现场非法从大液化气瓶灌装至小液化气瓶中,十分危险。

  团林派出所凭着敏锐的感知,在全国“两会”期间主动发挥信息员的作用,积极开展安全大排查活动,连续查处5起非法运输危险物质案件,及时消除了社会隐患。

  建立微信平台,居民也成信息员

  “我家防盗网被人剪开了,附近监控视频也被调了方向,估计小偷要下手了!”3月7日凌晨,在团林派出所的微信平台上,双碑巷一居民发了这样一条信息。接到这条信息后,团林派出所便安排8名民警,分4组布控守候。3月10日夜间,民警发现一名嫌疑人踪迹,他来不及作案,便匆匆逃离,此后再也没有现身。

  据了解,团林派出所抓住微信不断普及的机会,在对辖区单位、人员走访时,都会主动添加对方微信号。团林派出所通过微信群,以文字、图片、语音、视频等方式与辖区居民互动,居民也成为一个个信息员,若有什么信息,都会在派出所微信平台上发布。2016年至今,团林派出所通过微信平台为辖区居民宣传法律法规,动员辖区居民群防群治,为民解决问题50余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8起,发现重大安全隐患10处,发布预警防范信息50余条。

本文内容仅供健康科普参考,不能替代专业医疗诊断和治疗建议。如有身体不适,请及时就医并遵从医师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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