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可用维修基金装电梯 需三分之二业主同意
宜昌市今年或启动该项目
本网讯(记者 杨春艳)老旧小区没有电梯,老人上下楼梯特别不方便。1月1日,记者获悉,省住建厅、省财政厅转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发挥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在老旧小区和电梯更新改造中的支持作用,没有电梯的老旧住宅,经过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可以使用维修资金加装电梯。2015年8月,市委副书记、市长马旭明在调研夜明珠路沿线棚改项目时提到,计划在2016年启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程。这一民生工程,也曾得到两会代表委员的广泛关注,多位代表委员建议多方筹资,为老旧小区装电梯。
省住建厅、省财政厅的一纸通知,让市民的安居梦更清晰了。通知提到,在老旧小区改造中,维修资金主要用于房屋失修失养、配套设施不全、保温节能缺失、环境脏乱差的住宅小区。在电梯更新中,维修资金主要用于运行时间超过15年的老旧电梯的维修和更换。未配备电梯的老旧住宅,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规定的,经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即双三分之二)同意,可以使用维修资金加装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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