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天上午8时,由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共同主办的荆门市2015年“12·4 ”国家宪法日法律赶集活动,将在天鹅广场南端小广场拉启大幕。届时,“法治宣传走廊”“法律服务超市”“法治文化天地”三大主题活动将同步开展。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将现行宪法通过、公布、施行日期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增强全社会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今年国家宪法日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法治宣传走廊
一道亮丽风景线
今年6月下旬,我市印发《荆门市依法治市“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全省率先出台“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考核标准,让执法过程和普法过程不再分离,构建普法工作大格局。
“谁执法,谁普法”,即实施执法普法,要求执法者同时又是普法者,负责面向普法对象、面向社会宣传本部门、本行业所执行的法律法规。全市各地、各部门把执法与普法工作有机结合,突出以案说法、以案普法,结合法治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特殊时间节点和不同时期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面向社会积极开展专业法律法规宣传。本次“法治宣传走廊”主题活动中,市直37个单位部门将采取展板形式,全方位展示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取得的丰硕成果,解读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

法律服务超市
一站式法律咨询服务
目前,我市已建立健全市县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窗口),构建了司法行政部门为主、相关部门参与的“一主多元化”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打通了法律服务“较后一公里”。
明天的活动现场,市公证处、市法律援助中心和部分市直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所、专业调委会、法律顾问团等法律服务机构将在法律服务超市“摆摊设点”,公示业务范围和从业人员,推介各机构特长特色,并在费用上实行“三免一减”,为群众提供自选服务。
同时,市妇联、物价、住建、民政、地税、人社、国土、环保、民防、住房公积金等单位将现场发放法律知识宣传资料,面对面解答市民问题,部分单位负责人还将现场倾听人民群众对执法工作的反馈和质疑,以案析(释)法、辨法析理,答疑解惑,联手送上一场大规模、全方位的普法活动。

法治文化天地
一台说法普法故事会
法治文化是法律和文化的有机融合,是实施法治不可或缺的文化基础和人文环境。全市坚持从文化建设的层面来考量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坚持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打造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办好法治宣传日活动,探索法治元素融入日常生活,积极搭建法治文化平台,奠定了坚实的法治文化社会根基。“法治文化天地”主题活动包含法治文艺展演、法治视频展播、法治书法展览、法治微信展示等版块。法治文艺展演中,来自全市各地的干部职工、居民群众奉献了他们自编自导自演的精品节目,生动讲述了百姓身边学法、遵法、用法、守法的鲜活故事。
全市“六五”普法成效:
●构建了“大普法”工作格局,创新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纵深推进法治创建,厚植法治文化土壤。

●全面开展全国法治城市创建,钟祥市、沙洋县、东宝区被评为“全国法治县(市区)”,法治单位创建面达100%。
●7个村(社区)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40个单位被评为省级法治创建活动示范单位。
“三免一减”措施:
●免费派送法律资料;
●免费开展法律咨询;
●活动期间受理的公证事项,按照公证收费标准,公证费200元以下(含200元)的免费,公证费200元以上的减免200元。
●关注有惊喜:“荆门普法”公众微信号(jmssfj)开设普法新闻、法律知识、法治宣传3个版块。活动现场,扫描二维码,关注“荆门普法”公众微信号,将获赠2016年年历画1张。
记者 邓琳 通讯员 蒋妮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