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网讯 网上帮办 齐旻 即时播报 近日,公安部印发了《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据悉,公安部已部署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该消息发布后,网上帮办记者接到一些市民的电话咨询异地换补身份证的细节,以及天津是否已经施行该政策。
张先生是天津户口,大学毕业后一直在浙江工作,前一阵在买机票的时候突然发现身份证快到期了,但由于工作原因不能及时回到天津补办。在听闻了身份证可异地换补的信息后,张先生致电本网咨询他的情况是否符合异地换补身份证的条件,并想了解详细的办理流程。
记者了解,依照《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异地换补、挂失身份证将于2016年7月,将在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推广异地受理。2017年7月,将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记者从本市公安户政科了解到,目前市民更换身份证件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本人到派出所办理。按照规定,身份证办理只能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因为涉及到外貌变化等,更换身份证时需要重新照相,必须本人亲自到现场拍照。异地换补身份证的新政策目前还没有正式推广,但是从今年6月开始,天津与河南居民身份证就已经实现异地受理换证、补证、挂失。所以,张先生的情况还需要亲自回津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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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流程
公安部就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的流程进行了详解,简单来说就是“居住地受理——户籍地签发——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
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由公安机关查询全国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系统和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库核实。对符合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当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群众所需补齐的材料。
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