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网讯 网上帮办 齐旻 即时播报 “暖气之前报停了,去供热公司咨询恢复供暖告诉我晚了!今年只能在没暖气的家里过冬,这大冷天的,还有办法恢复吗?”记者今天接到市民王小姐的电话咨询如何恢复供暖?
据了解,王小姐之前因为个人原因将家里的暖气报停,今年入住的时候已经是夏天,10月份才想起来家里还没有恢复供暖,赶紧到和平区兰州道供热站去咨询恢复供暖的问题,却被对方告知“需要在10月前上报才行,现在已经晚了。”
“天气这么冷,还能有什么办法恢复供热吗?”王小姐求助本网,记者了解情况后联系到天津市供热办,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在不影响其他用热户正常采暖和共用供热设施安全运行的前提下,用热户要求暂停供热的,应当在当年9月30日前到供热单位办理暂停供热手续,并交纳热能损耗补偿费,“王小姐的情况确实没办法帮忙再开通供热,主要原因是10月份开始,各供热站开始打压试水,而且之前还有维修管道等问题,所以没办法单独再为个别用户开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