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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海慧沟违建拆了,还有哪些要处置?

2015-11-06 湖北 本文链接

  今年的控违拆违“一号工程”海慧沟拆违专项工作完成后,中心城区的控违拆违工作该如何推进?昨日召开的中心城区控违拆违现场会对中心城区控违拆违工作进行了再部署,要求敢于动真碰硬,集中力量打好控违拆违歼灭战。同时,进一步明确,五种违建必须无条件拆除。

  2011年8月,我市中心城区开展集中整治违法建设活动,当时锁定存量违法建设202.79万平方米。截至今年11月1日,全市还剩余存量违建177.86万平方米。今年5月,我市决定用3年时间处置中心城区的存量违建,并将海慧沟控违拆违作为今年的“一号工程”.本月1日,海慧沟范围内的11栋405套37740.48平方米的违法建设全部拆除。

  昨日的会议要求坚定不移地实施控违拆违,各城区要明确今年控违拆违的重点目标:东宝区要完成白云楼社区两栋违建的处置,启动浏河片区拆违的前期调查摸底工作;掇刀区要拆除望兵石社区浏湾居民点全部存量违建;漳河新区要完成碧桂园小区违建处置工作,拆除关坡社区中存量违建及辖区范围内其他存量违建;荆门高新区要完成辖区存量违建的拆除任务。

  会议强调,五种违建必须无条件拆除,分别为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违建;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购买的违法建设;2011年8月份以后的新增违建;2008年1月1日以后不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的违法建设;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公共安全、市容市貌、消防安全、行洪安全、生产安全以及其他公共利益的违建。五种对象一律不予补偿,即: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基层组织,以及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购买的违法建设;违法建设开发商所持有的违法建设;2008年1月1日前占用集体土地进行违法建设的,除违法建设发生时户籍属本村村民、且符合一户一宅政策之外的违建;2008年1月1日后在集体土地上发生的违法建设和2011年8月1日后在国有土地上发生的违法建设;违法建设装修。(记者戴永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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