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建社区惠民资金助推民生项目落地实施
本报讯(记者 李玉娴 通讯员 刘阳)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钱,社区里好多事没法解决。今年,社区“无米”现象将得到极大的改善。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日前联合发文,将在我市全面建立村和社区惠民资金,助推民生项目落地实施。
根据规定,宜昌市自2015年起,按照城区所属社区(限于纳入社会型社区管理的社区,下同)每年20万元、村(含“村改居”社区,下同)每年10万元,其他县市和夷陵区所属村和社区各10万元的标准全面建立村和社区惠民资金,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适当提高惠民资金标准,并根据财力状况建立正常的增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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