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洋县党员干部问责 处分15人,约谈23人,曝光7起典型
荆门晚报记者昨悉,今年以来沙洋县共对38名责任落实不力的党员干部问责。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人,约谈、诫勉谈话23人。同时,对7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典型案例在全县范围进行公开通报曝光。
沙洋县在着力构建传责、督责、问责“三位一体”的工作体系上下功夫,形成强大震慑,有力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全面落实。
紧绷合力共为的责任链条,制定《2015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和党员干部落实主体责任谈心谈话制度,确保责任主体任务明确、履责有据。8月以来,县委分县“四大家”领导、乡镇党委书记、县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村(社区)支部书记四个层次先后召开落实主体责任专题汇报会、座谈会4次,把责任压力传导到了基层党组织“神经末梢”.县纪委主要领导11次在县委常委会、县委中心组组织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主体责任的会议文件精神以及上级纪委典型案件通报;多次到乡镇、县直单位,与党委(党组)书记谈心谈话,传递了有责必担的强烈信号。
开展拉网式的“健康体检”.县“两办”和县纪委牵头成立5个督查组,对14个镇(区)和31个县直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采取听汇报、个别座谈、查看资料、抽查暗访、收集建议等方式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组现场填写《问题清单表》,及时反馈问题和不足,并对检查情况予以全县通报,对工作滞后单位下发整改清单143条。
坚持一寸不让的问责尺度。用好责任追究这个“法 宝”,严格执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的责任。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的党员领导干部采取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一票否决”、组织处理等措施予以问责。(记者杨砚池 通讯员何长青 许苗)
原标题:
沙洋县“三位一体”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处分15人,约谈23人,曝光7起典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