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城区居民用气将实行阶梯制气价
记者昨日从市物价局获悉,我市将建立荆门城区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并为此召开听证会。从今日起征集听证代表和旁听人员。有意参会的消费者代表请到市消费者委员会报名,旁听人员请到市物价局报名。
天然气是一种不可再生的清洁能源,我国近三分之一的天然气依赖进口。我国对居民用气实行的是低价政策,居民气价明显低于工商业等其他用户价格,交叉补贴现象严重。另一方面,居民生活用气具有不均衡的特点,不足20%的居民家庭消费了40%左右的居民气量,这就导致用气量越大的用户,享受的补贴越多,没有体现公平负担。为此,国家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制气价,将用气量划分为三个阶梯,实行不同的价格。超过基本用气需求的部分,用气量越大,气价越高。这项制度是在保障绝大多数居民生活用气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引导居民合理用气、节约用气。与传统的单一气价相比,阶梯气价可以更好地兼顾效率与公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物价局拟于近期召开“建立荆门城区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会参加人18人,其中:消费者11人、经营者1人、利益相关方1人,专家学者2人,政府部门代表1人,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人。本次听证会设旁听人员5人,并设记者席。请关心天然气价格,有意参加听证会且符合条件的消费者于2015年10月30日17:30前到掇刀区深圳大道东11号市工商局办公楼415室市消费者委员会报名。旁听人员请于2015年10月30日前(工作日时间),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到市物价局二楼环境资源价格科报名。(记者戴永君)
荆门市物价局公告
(2015年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按照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鄂价环资﹝2014﹞136号)的部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局拟于近期召开《建立荆门城区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会参加人18人,其中:消费者11人、经营者1人、利益相关方1人、专家学者2人、政府部门代表1人、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人。本次听证会设旁听人员5人,并设记者席。
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产生。
一、听证会参加人产生办法:
(一)消费者参加人由市物价局委托市消费者委员会推荐;
(二)经营者、利益相关方参加人由市物价局委托市住建委推荐;
(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人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推荐;
(四)专家学者、政府部门代表由相关单位推荐,市物价局聘请。
二、旁听人员面向社会自主报名,由市物价局按照报名顺序选取。凡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意成为旁听人员者,请于2015年10月23日至10月30日(工作日时间),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到市物价局报名并填写报名表。
报名地址:金虾路16号市物价局办公楼二楼环境资源价格科。
联系电话:0724-2337715.
三、与会采访的新闻媒体记者请于2015年10月23日至10月30日(工作日时间),持有效记者证、身份证原件到市物价局报名, 由市物价局按照报名顺序选取。
报名地址:金虾路16号市物价局办公楼三楼政策法规科。
联系电话:0724-2360100
特此公告
荆门市物价局
2015年10月23日
荆门市消费者委员会关于征集
《建立荆门城区居民生活用气 阶梯价格制度》
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的公告
荆门市物价局拟于近期召开《建立荆门城区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听取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受该局委托,市消费者委员会现向社会征集本次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11名。报名条件如下:
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荆门市城区工作或者居住。
二、热心公益,公平公正,有社会责任感,能真实反映意见。
三、对居民生活用气情况有一定了解,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职业、居住地区等。
五、遵守听证会秩序,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符合以上条件者,可自公告之日起,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向市消费者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截止日期为2015年10月30日下午5时30分。
报名地址:掇刀区深圳大道东11号(军分区与检察院之间)市工商局办公楼415室
联系人:薛旭东 联系电话:13451161999
荆门市消费者委员会
2015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