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法院启动司法体制改革工作
入额法官将于年底前到岗到位
本网讯(记者裴姝婧、通讯员李慧)昨日下午,市中院召开中院机关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动员大会,这标志着宜昌市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正式启动。据悉,全市法院工作人员将于11月1日参加法官和检察官员额选任考试笔试,统一“竞争上岗”,通过公开、统一标准考试考核合格的入额法官将于年底前到岗到位。
缩编实行精英化管理
今后,法官将彻底走职业化、专业化道路,可以不通过行政级别提升享受高级待遇,稳定在一线办案。全市法院现有法律职务的人员,经本人申请,考试考核、组织决定,可以择优选任法官,计入法官员额,入额法官必须在司法一线办案。
通过五年过渡,全市法院将逐步达到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别占编制总数的39%、46%、15%的控制目标。
据介绍,将全市法院纳入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人员,划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分别实行不同的职务序列管理。其中,审判辅助人员是协助法官履行审判职责的人员,包括法官助理、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技术人员。审判辅助人员中法官助理、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技术人员比例一般分别占20%、5%、10%、10%、1%左右。
人财物省管严防“打招呼”
今后司法权不再受制于地方党政主管机关,将一律上升至省市一级,人、财、物三权也上缴,确保法官独立办案。
今后,全市法院将按照上级法院有关规定落实全省法官“统一选任、遴选,分级审批、任免”的管理格局,执行省级统一提名法官制度,执行与省级统一管理体制相适应的干部管理制度,全市法院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上划省级统一管理,全市法院机构编制和人员省级统一管理。
同时,全市法院财物实行省级统一管理体制,切实满足人民法院履行审判职责和事业发展需要,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据悉,改革后,全省法官、检察官和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工资将分别比当地公务员工资高出50%、20%、10%。
冤假错案将终身追责
只有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办案责任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才有助于建设公正高效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实现司法公正。今后,将严格执行错案责任追究。
司法体制改革后,将建立法官执法档案,强化对因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违法行为造成错案的终身追责。统一司法过错责任认定标准,合理区分一般差错责任与重大差错责任,将差错责任认定结果纳入法官业绩档案,与法官考核、评优和职务任免等事项挂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