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义气不分对错 重伤人依法领刑
听闻朋友被欺负,逞江湖义气去砍人报仇,较终全部落网被判刑。9月22日,钟祥胡集青年王某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缓期2年执行。
2013年,王某结识了同样在社会上混的小张、刘甲(已被判刑)、刘乙(已被判刑)等人。几人年纪相近,且都无所事事,很快打成一片。当年6月14日,王某听闻小张在钟祥市胡集镇一网吧上网时,因小摩擦与同在上网的杨某起了纠纷,在争吵中被杨某打了,认为兄弟受了欺负,很是气愤。第二天,王某在接到小张寻求帮助报仇的电话后,激起了江湖义气,便满口答应相约砍人报仇。
小张同时叫来刘甲、刘乙,一道来到钟祥胡集境内的大峪口东区,到处寻找杨某。下午3点多,小张等人在东区的操场上看见了正在同别人的聊天的杨某,便拿出事先准备好的4把砍刀朝杨某走去。杨某眼看四人来势汹汹,跑开之时滑倒。王某、刘甲、刘乙等人追上后,分别用砍刀砍向杨某的胳膊、背部,造成杨某重伤二级。
事发后,刘甲等人相继落网判刑。今年5月,王某被钟祥市公安局逮捕。7月底,钟祥检方以王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记者汪兵洋 通讯员王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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