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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中心城区道路停车明起不再收费

2015-09-30 湖北 本文链接

  昨日,荆门晚报记者从市城管局停车收费管理中心获悉,从10月1日起,我市中心城区取消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收费,市城管局将收回停车收费票据及收费标志。

  较近,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地税局联合下发《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的通知》,规定从今年10月1日起,停止收取城市道路停车费。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城管局昨日联合发布通告,从10月1日起,我市中心城区取消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收费。

  我市2012年2月设立中心城区停车收费管理中心,开始在停车矛盾突出的道路划定停车泊位,2012年7月1日,中心城区正式启动停车收费管理工作。据了解,目前中心城区由停车收费管理中心进行收费管理的停车泊位有1334个,根据通告,从10月1日起,这些停车位将不再有收费员进行收费,如市民发现有违规的单位和个人,可拨打2304466进行电话举报,相关部门将依据法律法规对违规收费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至于取消城市道路停车收费后,城市道路停车将如何进行管理,市城管局停车收费管理中心主任夏小虎回复,由于省里的通知是较近刚发的,目前我市正在研究制定相关方案。(记者唐莹)

关于取消城市道路停车收费的通告

  根据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的通知》(鄂财综发[2015]39号)文件,从2015年10月1日起,荆门市中心城区取消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收费。市城管局将收回停车收费票据及收费标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上收取停车费,如有违规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望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724—2304466。

  特此通告。

 

荆门市财政局

荆门市物价局

荆门市城市管理局

201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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