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账未果动武力 倒赔8万还受审
为他人建房后因施工费用产生分歧,索要建房款未果,包工头何某便邀约余某、周某将杨某从家中强行带走并殴打,致杨某轻伤。9月22日,钟祥市人民检察院以何某、余某、周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2011年3月,杨某与包工头何某签订了建房施工合同,约定何某在杨某位于钟祥市郢中镇某商业大街的私房上加盖一层,施工款按照每平方米600元结算。合同签订后,何某雇请的施工人员开始购买建筑材料并施工。断断续续施工几个月后,因双方发生纠纷,施工人员在未安装完窗户和房门时撤离。
2015年2月6日,何某到杨某家中讨账。双方因对建房施工期间发生的费用及如何算账的问题产生分歧。何某打电话给余某和周某。余、周等人随即开车来到杨某家附近,在何某指使下将杨某强行带走。杨某因害怕被打,极力挣脱余某等人的拖拽,余某等人便手拉脚踢将杨某打伤后带到何某车上。杨某被何某等人带到郢中镇西环路附近后下车报警。
案发后,何某等人与杨某签订了赔偿谅解协议,何某赔偿杨某医药费8000元,并另外补偿杨某各项损失7.5万元。何某采取非正当手段要账,不仅欠款没有要到,自己还要倒赔款8万余元。
近日,何某、余某、周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被钟祥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追究刑事责任。目前,此案正在法院审理当中。(记者汪兵洋 通讯员刘明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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