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马线之罚” 刹住汽车 放行文明
天津网讯 每日新报评论员 张平 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斑马线前,行驶中的机动车遇到行人,让还是不让?今年1月,浙江海宁的贝先生因在人行横道未停车避让行人被交警行政处罚,贝先生不服,把交警告了。这是全国首例“斑马线之罚”行政案件,轰动一时。近日,该案二审宣判维持原判,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处于强势地位的机动车应当主动停车让行。
斑马线,也是行人的生命线。交通参与者中,行人明显处于“弱势”,一旦发生“碰撞”事故,行人将付出健康乃至生命。况且《道路交通安全法》早有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但现实中,车辆在斑马线前争分夺秒、呼啸而过,行人提心吊胆,进退两难的情形比比皆是,斑马线沦为摆设,甚至成为一些不文明司机的选择性“盲区”。所以说,嘉兴中院的判决是对违规乱象的纠偏,彰显了法律对“弱势”交通参与者的保护,“礼让行人”并不游离于法律之外,这为相关案例树立了标杆,同时也给交通文明的提升带来积极作用。
如果跳脱案件本身看“礼让斑马线”问题,我们也不能简单推导出驾驶员素质低、不文明的结论。毕竟行人也是重要的交通参与者,是否给予机动车辆尊重和礼让,也与交通文明息息相关。如若行人仗着交通参与中的“弱势”地位,心怀法不责众的侥幸心态,闯红灯、跨护栏、横穿快速路,任性妄为,行无所忌,这无疑给交通安全造成重大隐患。虽然行人交通违法成本相对较低,却面临着巨大的风险,孰重孰轻,值得深思和警醒。整治风驰电掣的机动车,让他们礼让斑马线之余,一些行人的交通素养同样亟待提高。
提升交通文明,除了要加大执法力度,用处罚的“硬标准”来规范人们的行为之外,还需要配套设施等“软环境”的完善。目前,很多城市主要道路上不设置右转指示灯,高峰时段,右转机动车与行人抢马路的画面不断上演,继而引发纠纷。还有一些城市道路上的直行与左转信号灯不进行区分,左转车辆掉头或并道时很容易被对向直行车辆挤压得找不到转弯的缝隙。无论右转的机动车,还是寻机掉头的驾驶者,在不合理的交通设施配置面前,倾轧斑马线似乎习以为常,做到礼让显得心有不逮。因此,及时调研路面信息,合理配置交通资源,完善人行天桥等交通设施,是管理的应有之义,确保“礼让斑马线”不成空谈。
每个人都是交通的参与者,多些礼让,少些争抢,人人获益。提升交通文明,礼让斑马线,不仅关乎一个人的品行,更关乎一座城的文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