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人民政府公告
为进一步检验我市防空警报设施的技术性能和应急响应能力,增强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湖北省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管理规定》的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于2015年9月18日在荆门城区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防空警报试鸣的时间
9月18日(星期五)上午10:00至10:15。
二、防空警报试鸣的范围
荆门市中心城区
三、警报试鸣信号
1.预先警报:(10:00-10:03)三长声,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2.紧急警报:(10:06-10:09)连续短声,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3.解除警报:(10:12-10:15)一长声,连续鸣3分钟。
届时,由19台车载警报器组成的防空警报试鸣车队将在荆门中心城区移动发放防空警报信号。请广大市民在警报鸣放时保持平稳心态,认真识别和熟悉防空警报信号,安心工作、生产、学习和生活,确保警报试鸣期间秩序正常,社会稳定。
特此公告。
本文内容仅供健康科普参考,不能替代专业医疗诊断和治疗建议。如有身体不适,请及时就医并遵从医师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