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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荆门一加油站涉两项违法被处罚

2015-09-14 湖北 本文链接

假石油

  近日,东宝工商分局三眼桥工商所依法对某公司加油站销售不合格93﹟汽油行为和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了查处,两项违法行为合并共处罚5.3万元。

  2015年5月7日,东宝工商分局接到消费者举报,称荆门市东宝区牌楼镇杨家桥某加油站的油品差,烧坏了油箱,要求工商部门查处。随后,荆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宝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荆门市某投资有限公司设在荆门市东宝区牌楼镇新生村的牌楼加油站和杨家桥加油站销售的93﹟汽油、0﹟柴油分别抽样检查,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其中93﹟汽油所检项目中硫含量、苯含量和甲醇含量均超标,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当月29日,经东宝工商分局负责人批准指定三眼桥工商所立案调查。

  调查过程中,中海油销售湖北有限公司受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委托,向荆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书信举报,当事人设立的牌楼加油站、杨家桥加油站在经营过程中使用“中海石化”字号名称,极易使消费者发生混淆,误认为是中海石油加油站,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求工商部门查处。接到举报后,东宝工商机关对此进行了并案调查,结论是举报情况属实。东宝工商分局认为,当事人销售不合格93﹟汽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当事人设立的牌楼加油站、杨家桥加油站使用与知名商品“中海石油”近似的字号名称,误导了消费者。

  日前,东宝工商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停止销售不合格汽油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处以罚款16377元,没收违法所得1754元,以及没收当事人擅自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名称销售成品油违法所得34869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已于近日缴纳了罚没款。(记者莫薇 通讯员刘彬 陈卫华)

  原标题:

  使用与“中海石油”近似的字号误导消费者 销售不合格汽油

  一公司加油站涉两项违法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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