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明确”落实“两个责任”
>>开栏语: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各级党委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能否增强责任意识、敢于担当,直接关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效。
即日起,本报开设《 “主体责任”书记谈》专栏,敬请关注。
“把纪律挺在前面”,是党中央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提出的新论断、新要求,是在对现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准确把握的基础上作出的重大决策。把纪律挺在前面,让规矩立起来、纪律严起来,必须做到“三个明确”:
,要明确“纪在法前、纪比法严”。党纪严于国法。把纪律挺在前面,就是要把管党治党的防线从法律拉回到纪律上来。过去为什么很多干部不出事就认为是“好同志”,一出事就成了“阶下囚”?就是因为没有把纪律摆在法律的前面,习惯用法律的底线来衡量,错误认为只要不突破底线就是好同志。所以,我们现在要把纪律的约束挺在前面,一发现苗头,就要“拉警报”,一触碰到纪律的红线,就要“踩刹车”,这才是真正的爱护干部,保护干部,对党的事业也是有好处的。
第二,要明确既要管“树木”更要管“森林”。政治生态里面,单个的人就是一棵树,群体就是森林。鸿忠书记指出,要把纪律挺在全体党员面前,既拔“烂树”,又管好“森林”,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实现全覆盖。从严治党不只是针对少数的“烂树”,而是针对整个的“森林”。纪律是管全面,法律是管少数,违了法,那肯定要惩处,但是对大多数人,要用纪律来约束。只有把纪律挺在前面,从单个“树木”延伸到整片“森林”,才能做到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避免更多的党员干部从违纪走到违法,真正实现“标本兼治”、“以纪治本”。
第三,要明确正风肃纪“零容忍”。王岐山同志指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关乎人心向背,是较大的政治,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从中央到省、市,对于作风建设,态度是一以贯之的,就是一把尺子执纪到底,不胜不休。对那些还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踩“红线”的,坚决做到“零容忍”,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做到决不减压力、决不留情面、决不捂盖子、决不将功补过、决不搞下不为例。
落实“两个责任”关键在行动,根本在担当。
一是“牛鞭子”既要扬起来,又要打下去。“两个责任”的落实,这是工作的“牛鼻子”,我们要牵好。牵好“牛鼻子”,还要扬起“牛鞭子”,才能把“两个责任”扛稳压实。 “牛鞭子”光举起来不打下去,发挥不了作用,形成不了威慑。这就需要我们真正做到问责从严、从狠、从真,把“牛鞭子”打下去、打到位、打到疼。
二是“一把手”既要严格自律,又要严管队伍。主体责任不仅是自律,还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不仅要自廉,还要确保他廉、群廉。作为“一把手”,自己干到位还不行,还要抓班子、带队伍。班子成员廉不廉、队伍廉不廉,这是衡量的重要标准。所以,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除了自身要过得硬外,更要不怕得罪人、敢于得罪人,要明白抓而不严等于未抓,一般性地抓、一般性地管是搞不到位的,是抓不出成效的,必须严抓严管、真抓真管。在新常态下,有些观念我们要改变,要明白在消极腐败现象面前当好人,在党和人民面前就是罪人。
三是党员干部既要清廉为官,又要事业有为。现在有一种风气:不干不出事。怕担责、不作为,比比皆是。鸿忠书记讲,“公权不私,私用即盗,勤政有为,不为如贪”。当前,有的党员干部以作风严了、规矩多了为借口,为官不为、失职渎职,当太平官、庸官懒官,这种不为有的甚至比“贪”还严重。不作为耽误的是事业,耽误的是这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央为什么要出台《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这就是尚方宝剑,要干掉那些不作为的,重点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所以,党员干部要真正做“两为”的好干部,既要清廉为官、又要事业有为。
——摘自黄石市委常委、大冶市委书记傅继成在大冶市“两个责任”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根据录音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