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 严格控制过剩产能
东楚网黄石新闻网(黄石日报 记者 廖巍巍)连日来,市环保局组织开展区域性环境质量调查,环境监测部门对各城区PM10污染的重点区域和污染源进行了监测,并出台了《2015年黄石市环保系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要求全市环保系统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切实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按照《黄石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要求,今年将确保全市大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明显增加,重污染天数大幅减少;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3.6%以上,各县(市)区PM10浓度严格控制在85.8微克每立方米。
为此,市环保局要求全市各级环保部门不得为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办理环评审批业务,坚决遏制产能盲目扩张。配合发改等部门做好产能过剩行业项目管理及在建违规项目的清理。配合经信等部门做好落后产能淘汰工作。同时强化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治理,要求火电、钢铁、水泥、有色等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要全面达到新排放标准要求;对超标排放的企业依法采取按日计罚、限产停产等措施,对环境问题突出、不能达到整改要求的地区和行业实施环评限批。
我市还将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推进全市机动车尾气环保检测机构建设和监督检查,2015年底,实现机动车尾气环保检测机构全覆盖。并加强工业堆场、料场扬尘控制,建立完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体系;深入开展大气环保专项检查,对重点区域进行巡查、暗查,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全面实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联合打击生态环境污染犯罪,对一些重大环境案件依法严惩,并依法公开,向社会公开环境污染犯罪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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