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2015年底前使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对参保大病患者需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今年支付比例达到50以上,今后还要逐步提高,有效减轻大病患者就医负担。到2017年,建立比较完善的大病保险制度。
今天我们讲“看病贵”,其实更多是针对看大病而言。特别是在医疗保险全覆盖的背景下,因病返贫更多发生在看大病身上。有人讲,既然有保险,怎么还会发生这样的情况?这就涉及到医保的定位问题了。目前的医保提供的更多是一种基本保障,而且一般有报销限额。
推动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城乡医保参保人的意义,放得再高也不为过。但要看到,有了大病保险也不是万能的,并不是说民众从此就再也不会有看病之忧,就再也不会发生因病致贫了。
就现行的医保制度来说,大病保险其实是一种补充性制度。目前的大病保险制度,并没有一个“全国版本”,基本上是各地根据自身情况,确定不同的保险标准。现行的大病保险制度,保险病种有着严格限制,如果不在目录之列就不会报销;而且报销也有限额,现行的报销标准一般在50左右,而且有数字限制,比如有些地方规定封顶线为30万元。虽然说现行的大病医疗的范围已经扩大了,但还有一些病没有列入名录不能报销;50看起来好像不少,但对于不少家庭来说,依然远远不够。
这一背景下,大病保险既要“扩面”也要“提质”。不妨推动从“看病”走向“看钱”。过去是只有目录中的“大病”才能保险,未来要更多关注看病费用,只要看病费用超过一定标准,都应该纳入大病保险范围;从报销比例看,也要考虑看病费用。同样是报销50,治疗费用10万和100万的意义完全不同;即便按照较高30万补偿,对于一些病来说,超出部分也是天文数字。建议提高大病保险的报销限额,较好不设封顶线。
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有效防止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对于许多家庭来说,大病就是“灾难性医疗支出”。因此,大病保险“看病”更要“看钱”,“扩面”更要“提质”。如此,再与医疗救助等紧密衔接,方能发挥托底保障功能和守护健康意义。
大病保险“看
7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2015年底前使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对参保大病患者需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今年支付比例达到50以上,今后还要逐步提高,有效减轻大病患者就医负担。到2017年,建立比较完善的大病保险制度。 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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