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截图
5月1日至27日,市交警支队东宝大队视频监控中心抓拍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096起,其中,违禁由竹园路左转弯进入象山二路的有1600多起,在禁止停车路段停车的有980余起。这些都属于违反禁令标志行为,要被记3分、罚款100元。另外,在灯控路口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加塞)147起,要被记2分、罚款100元;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绕红灯)68起,要被记3分、罚款100元(本报曾作报道)。
禁令标志 司机别说不认得
禁令标志是交通标志中主要标志的一种,是对车辆加以禁止或限制的标志,如禁止通行、禁止停车、禁止左转弯、禁止鸣喇叭、限制速度、限制重量等。目前,我国的交通禁令标志有42种,其形状通常为圆形,个别为八角形或顶点向下的等边三角行。其颜色通常为白底、红圈、红斜杆和黑图案,“禁止车辆停放标志”为蓝底、红圈、红斜杆。
“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湖北省实施<安全法>办法》第69条之规定要被记3分、罚款100元。
禁止左转弯路口仍有闯禁者
自去年11月17日起,每天7时—19时,禁止机动车辆在竹园路由北向南方向左转进入象山二路,同时禁止机动车辆在金象小区南路由北向南方向左转进入象山一路。交警部门在这两个路口都设立有禁止左转弯标志。
东宝交警大队三中队中队长王东介绍,经过一段时间的管理,金象小区南路与象山一路路口车辆左转弯的情况好了很多,竹园路与象山二路路口违反禁令标志左转的车辆也有了大幅减少,但是仍然有不少司机为求方便,对禁令标志视而不见。王东告诉记者,他们在执勤过程中曾现场发现有车辆违禁左转,当拦停该车后,驾驶员称知道这里不能左转,但为了方便,就抱着不被交警发现的侥幸心理闯标了。“正对这个路口就有一个高清监控探头,就算不能把每一辆违禁左转的车辆都抓拍到,但是只要被抓拍就要记3分、罚款100元。希望驾驶员们不要再心怀侥幸了。”王东说。
停车时远离禁停标志
有禁止停车标志的路段表示不准停车,常见的禁停标志有三类:类是禁止临时停车和长时间停车标志,为蓝底、红色圆圈内有红色交叉。第二类是禁止长时间停车标志,为蓝底、红色圆圈内红色单斜杠,表明该路段可临时停车,但禁止长时间停车。第三类是道路上禁止停车的禁停标志,是一个大的“黄方格”上画有“X”,表示该区域禁止停车。此外,人行横道和没有停车标志的人行道都禁止停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规定地点,主要是指停车场、停车泊位等主管部门施划的停车地点。并且,道路上停放或者临时停车时,应当沿顺行方向靠边停放,在收费的停车位停车后应该向管理员交停车费。
还有一些无任何禁止停车标志的道路,驾驶员可以临时停车。临时停车一般驾驶员不能离开车,只要人在车上,车临时靠路边上、下人,或者搬东西,应在短时间内很快离开。但是如果车上坐着人,一停就是几十分钟甚至个把小时的,交警发现后一般会予以劝离。
“有的驾驶员看到别人将车停在路边,也不管有没有禁停标志跟着停,内心抱有法不责众的思想,其实只要是违反禁令标志,一律会处罚。”交警介绍。
逆行、加塞、绕红灯 别等出了事故才后悔
城区工商街是一条单行道,这么多年来,始终有驾驶员在这里逆行。不是不知道,而是光考虑自己方便了。如今,工商街两头都安装有高清监控探头,逆行这种驾驶行为被一抓一个准。“逆行不仅容易堵塞交通,还是一种危险的驾驶行为,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交警介绍。
灯控路口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越线行驶(加塞)是几乎每个驾驶员都鄙视的行为。加塞车为了赶那么一点点时间,给其他车辆造成了不小的安全隐患。目前,经过交警部门的大力整治,城区加塞现象已经大为改观,只有少数驾驶员不把安全放在心上,仍然任性加塞。
看见红灯,驾驶员一般会踩刹车,等候通行,可有些驾驶员却选择走向右转弯车道,进入横向车道后左转横过直行车道,再通过右转弯车道继续向前行驶。要知道此时横向车道亮起的是绿灯,大量的车直行,与正在绕红灯的车辆迎面行驶极易发生碰撞,引发交通事故。
监控中心负责人介绍,每天监控中心都能抓拍到不少交通违法,很多都是非常明显的违法行为,甚至有驾驶员公然在禁停标志下停车,或者在禁止转弯处转弯。“这说明,有些驾驶员法律意识淡薄,他们漠视交通法规的处罚,意识不到自己的行为是违法行为,会给道路交通带来安全隐患。”交通管理部门一方面要加强管理,对于交通违法行为严查重罚,另一方面要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交警部门的处罚只是手段,较终还是希望广大驾驶员都能增强法制观念,遵章守法,共同维护好城市道路交通秩序。
记者 李力 通讯员 张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