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日报 记者 余建文 通讯员 冯 筏)才偷得手机,便遭到热心群众的围追堵截,惯偷即被“瓮中捉鳖”。昨天,林某被奉化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林某是贵州人,曾因盗窃罪被判刑。今年初,他来到奉化莼湖镇,因一时没找到工作,就操起了老本行。2月8日下午,林某来到莼湖镇横街,寻找作案目标。当时,他看到一名穿白色大衣的女子正要进银行,遂跟上去,并用一只黑色袋子做掩护,用镊子从女子的大衣口袋里夹出一部i-Phone6 plus手机。
得手后,林某还没离开几步,女子便察觉不对,大喊“有人偷我的手机”。他撒腿就跑,周围不少群众闻讯,一起帮忙追赶。其中一位热心市民陈某说,当时他看到有个男子从身旁跑过,后面10多米远,有个姑娘一边追一边喊抓小偷,便马上追上去,“我是本地人,熟悉附近地形。小偷拐过十字路口跑进一条弄堂,我马上抄道往另外一方向去追,刚好在弄堂里把他堵住了。”
辖区派出所民警很快赶到,将林某抓获。经鉴定,他扒窃的手机价值5300余元。林某因系累犯,法院对其依法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