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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考试院详解2016年湖北高校招生政策 所有批次实行平行志愿

2016-05-26 黄石市 本文链接

  东楚网黄石新闻网(东楚晚报首席教育记者 孙成香)

  距离2016年高考只有十来天了,黄石15323名高考考生即将迎来人生一搏。考生专心认真备考的同时,更要了解清楚今年的高校招生政策。昨日,市教育考试院详细解读2016年湖北普通高校招生政策11项变化和8项保持不变的政策。
  
  变化一:调整文理类本科批次
  
  将文理类本科三个批次调整为两个批次——批本科和第二批本科,其他录取批次不变。
  
  变化二:试行分段填报志愿
  
  集中填报志愿分两个阶段进行。阶段集中填报(6月25日—28日):本科提前批(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技能高考),高职高专提前批(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技能高考、高职联办本科计划),本科批,本科第二批;第二阶段集中填报(8月5日—8日):高职高专批文理类。
  
  变化三:所有批次所有科类均实行平行志愿
  
  一是文理类的本科批、本科第二批、高职高专批次平行志愿由原来6个院校志愿增加到9个。二是取消具备专项计划录取资格考生填报本科批和第二批志愿“6+3”模式,即取消对考生在平行志愿后面3个院校志愿只能填报专项计划的限制,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在9个院校志愿中自由选择专项计划和其他招生计划填报。
  三是艺术类各批次平行志愿不再按全省艺术统考类别划分志愿模块,符合多个艺术统考类别录取条件的考生,可以在同一批次的平行志愿中混合填报同一院校或不同院校的不同统考类别的专业志愿。
  
  变化四:调整高校专项计划生源范围
  
  继续实施国家、地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全国规模从5万人增加到6万人,我省省属院校地方专项计划也进一步增加招生规模。
  严格专项计划报考条件。按照教育部要求,2016年报考国家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考生条件更加严格,要求考生的户籍和学籍必须在实施区域的同一个县(市)区,而且考生父亲或母亲或监护人的户籍必须与考生在同一县(市)区。地方专项计划继续执行去年政策,考生户籍和学籍分别在实施地方专项计划的县(市)区即可,不要求考生户籍和学籍必须在同一个县(市)区。
  调整高校专项计划生源范围。按照教育部文件,我省继续保留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幕阜山区、参照执行西部地区政策和参照执行幕阜山区政策的42个县(市)区为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不再将全省乡镇中学农村考生纳入高校专项计划报考对象。全省乡镇中学农村考生和去年一样,可以报考地方专项计划。
  
  变化五:探索“院校专业类”分类投档录取模式
  
  改进和完善提前批及特殊类型专业投档录取办法,建立分类清晰、科学合理、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的分类投档录取规则,满足考生升学差异性选择和高校招生多样化需求,为平稳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前做好政策和技术准备。
  实行分类投档录取主要包括本科提前批文理类、高职高专提前批文理类、艺术本科和高职高专,以及其他批次的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精准扶贫专项计划、省属院校面向当地招生计划、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西藏班、免费医学生、经院校申请同意的报考生源较少的优势特色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在平行志愿投档时,将分类投档的“专业类”与其他专业区别开来,分类投档、分类录取,分类公布调档线。
  
  变化六:少数本科降分征集志愿
  
  本科第二批平行志愿投档后,批次线上有效生源不足时,保留原有的民办高校和独立院校在批次线下降20分征集志愿的政策。#p#分页标题#e#
  
  变化七:调整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部分招生政策
  
  只有经教育部批准高校才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和高水平艺术团资格,取消往年省属本专科院校用追加计划录取达到学校同批次线、全省专项统测合格考生的政策。
  从2016起,高水平运动队招收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考生的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调整文理类本科批次前的相应要求,不再按第二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划定,防止因批次减少而大幅降低录取标准。
  
  变化八:调整高职高专补录院校条件
  
  8月份常规录取阶段未完成在鄂招生原计划的省内高职高专院校(在注销未报到考生录取信息之前)方能进行补录,在常规录取阶段已经完成在鄂原计划的高职高专院校不参加补录。
  
  变化九:开展“精准扶贫专项计划”试点
  
  在部分办学实力强、就业形势好的省属高职高专院校安排精准扶贫专项计划,专门招收我省扶贫办建档立卡的贫困户考生(包括普通高中生和中职毕业生),通过精准扶贫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同时还可享受每人每年不少于3000元的“雨露计划”资金补助。
  
  变化十:为残疾考生提供更多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
  
  从2016年起,襄阳职业技术学院面向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听力和肢体残疾考生进行单独招生。
  
  变化十一:考生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
  
  全面加强考生在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录取等阶段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考生在申请高考报名和申请专项计划资格、优录资格时,要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填写内容、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客观真实准确。对有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调查核实,坚决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已入校的一律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考生的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八项政策稳定不变
  
  1.坚持录取标准,严格执行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录取政策规定之外的批次线下考生。
  2.严格招生管理,考生一经录取不能退档,不能换录到其他学校。常规录取结束以后,对新生不报到空出的高职高专招生计划实行补录。本科不进行补录。
  3.严格招生计划管理,高校招生计划全部在教育部指定的网上管理系统中编制、执行和管理,未经省招办公布的高校及招生计划不得在我省招生。
  4.所有批次、各类志愿(包括征集志愿)全部在网上填报。
  5.录取过程中,对生源不足、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实行公开征集志愿。省招办将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和计划数向社会公布,未录取考生按省招办规定的时间和办法填报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投档。
  6.录取过程中,省招办实时提供考生电子档案运行轨迹的6种状态供考生查询。
  7.继续实施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并加大专项计划招生规模,进一步提高贫困地区和农村考生上优质本科的比例。
  8.坚持实施阳光招生,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

本文内容仅供健康科普参考,不能替代专业医疗诊断和治疗建议。如有身体不适,请及时就医并遵从医师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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