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警察网讯 记者王昕、通讯员韩红芝报道:近日,“总理吐槽‘证明我妈是我妈’”成为网友热搜的新闻。诸如此类的各种“奇葩”证明,乍听之下非常可笑,却在基层公安窗口并不鲜见。近日,记者深入湖北省荆门市基层公安机关一探究竟。
开证明,引来网上吐槽
“东宝分局的户籍民警,你的态度还能再差一点么?”3月23日,荆门某论坛上的一网帖引起警方关注。
几经周折,记者联系上了发帖人小王。小王今年大学毕业,在办理毕业证过程中被学校告知,其档案中的身份证号码与手持证件不符,要求回原籍开具同一人证明。
当日接待小王的是东宝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中队长孙芙蓉。针对小王的情况,孙芙蓉通过电话与小王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了核实。在核实过程中,因为孙芙蓉多问了几句,令小王觉得民警多事,说话不好听,就在论坛上吐槽了。
事情查清楚了,孙芙蓉却一晚上没睡着。从警25年,在户政窗口工作23年,她从未和办事群众吵过架,但近年来,名目繁多的证明却让像她一样的窗口民警头疼。孙芙蓉告诉记者,当前窗口服务日益规范,但各类证明却让民警无可奈何,也让警民关系陷入尴尬,影响群众对公安窗口的评价。
破解“证明难题”,需多部门畅通信息协调配合
办理结婚证,要到派出所开具未婚证明或者在户口簿上注明“未婚”;结婚证遗失补办,需要当事人到原办证地提取纸质证明、户口簿上必须注明“已婚”;银行存折上的姓名与证件不一致,需要当事人到派出所开具同一人证明;个别学校在学生入学时不查看户口簿,却要求派出所出具在本辖区居住的证明……据记者粗略统计,各类需要基层派出所开具的证明有近20种。
采访中,窗口民警无一例外地表示,开证明不但大大增加了工作量,还有很大的责任风险,是当前较难办、较影响警民关系的事情。
荆门市公安局东宝分局副局长安政泉说:“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以及各类职称证件等都是经过相关程序获取的法定证件,出示原件、上交复印件足以起到证明作用,要求相关单位在复印件上盖章证明‘属实’多此一举。某些规定的设置,其实是有关部门在转嫁风险、推卸责任。”他建议,相关职能部门要畅通信息,让数据在网上多跑路,简化程序,做到真正方便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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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葩”证明面面观
奇葩证明一:“我是我”
同一人身份证明银行取款、保险理赔、职称证件关系人认定等,相关单位一旦遇到当事人档案资料信息与手持信息不相符的,均会要求提供派出所开具的同一人证明。
奇葩证明二:“我妈是我妈”
亲属关系证明出国留学,户口簿上已明确为母女、父女关系,到公证处进行出生公证,必须到辖区派出所开具亲属关系证明,证明“我妈是我妈”、“我爸是我爸”才予公证。财产继承,凡涉及到的家庭人员,必须一一出具关系证明。
奇葩证明三:“我是好人”
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主要是针对出国,以及部分企业招工时,要求当事人提供的一种无违法行为的证明。现在,不少企业将无违法犯罪记录纳入了招工就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