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准则所得税实施细则(会计准则和税法所得税调整)
11月4日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正式发布
1、上线每年1.2万,可税前扣除。
2、缴费可按月,按次,投资也是自主决定。
3、投资暂不收个人所得税。
4、领取按工资薪金所得单独计税,目前是3%。
公告:领取个人养老金按3%税率缴纳个税
11月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下称《办法》)。同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下称《公告》),提出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办法》提出,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封闭运行,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任意条件的,可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
首先,在缴费环节,每年不超过缴费上限12000元的部分,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预扣预缴或次年汇算清缴,在个人所得税前办理扣除。其次,在投资环节,取得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最后,参加人领取个人养老金时,不区分领取方式和领取额度,均按照3%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个税率是比较低的。领取方式由参加人自己决定,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
#养老金#
领取个人养老金的时候还要交3%的所得税,这个怎么理解啊?领取自己定存的钱还要交税?!//@羽宝爱笑:《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出台了,对我们影响怎样呢? 个人养老金是指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制度。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额度上限为12000元,可以按月、分次或者按年度缴费。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以下统称个人养老金产品),实行完全积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也就是说,不管是购买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还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都可以参与个人养老金。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封闭运行,参加人达到(一)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三)出国(境)定居; (四)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以上任一条件的,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 参加个人养老金的好处: 1. 最直接的好处就是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对于收入较高的人,可以税前扣除,参与后可以个税抵扣。 2. 个人养老金可以在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的作为一个补充养老的渠道,因为是封闭管理,所以存进去后如果不达到领取条件是不能提前取出来的,所以就可以强制性为自己退休后多存一点养老钱,让自己老年生活更有保障。 当然,个人养老金与基本养老金的不一样在于: 1.个人养老金不像基本养老金一样可以终生领取,直到离世的次月才会停发,个人养老金是将你账户内的金额领完即止;也不能像基本养老金一样享受逐年上调待遇。总之,领取的个人养老金就是自己存进去的钱及其所带来的收益。 2.说到个人养老金的收益,包括利息收益及理财收益,利益收益比较稳妥,但收益低;理财收益相对高一些,但是既然是理财,也就会有盈有亏,存在一定的风险。 综上分析,如果你的收入扣除基本日常开支费用和保留一定的应急费用后还有闲置资金的话,还是建议参与个人养老金的。
羽宝爱笑《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出台了,对我们影响怎样呢? 个人养老金是指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制度。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额度上限为12000元,可以按月、分次或者按年度缴费。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以下统称个人养老金产品),实行完全积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也就是说,不管是购买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还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都可以参与个人养老金。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封闭运行,参加人达到(一)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三)出国(境)定居; (四)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以上任一条件的,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 参加个人养老金的好处: 1. 最直接的好处就是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对于收入较高的人,可以税前扣除,参与后可以个税抵扣。 2. 个人养老金可以在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的作为一个补充养老的渠道,因为是封闭管理,所以存进去后如果不达到领取条件是不能提前取出来的,所以就可以强制性为自己退休后多存一点养老钱,让自己老年生活更有保障。 当然,个人养老金与基本养老金的不一样在于: 1.个人养老金不像基本养老金一样可以终生领取,直到离世的次月才会停发,个人养老金是将你账户内的金额领完即止;也不能像基本养老金一样享受逐年上调待遇。总之,领取的个人养老金就是自己存进去的钱及其所带来的收益。 2.说到个人养老金的收益,包括利息收益及理财收益,利益收益比较稳妥,但收益低;理财收益相对高一些,但是既然是理财,也就会有盈有亏,存在一定的风险。 综上分析,如果你的收入扣除基本日常开支费用和保留一定的应急费用后还有闲置资金的话,还是建议参与个人养老金的。
个人养老金来了,根据实施办法,实质是税延和税优养老金的结合,关注几个关键点:1.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额度上限为12000元。2.税前支付——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3.税优领取。领取时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4.可选方式不限于商业保险,还有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公募基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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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4日,人社部、财政部、税务总局、银保监会及证监会联合印发《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办法》);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公告》);银保监会就《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证监会公布《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规定》)。
《办法》明确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均可参加, 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额度上限为12000元。
《公告》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银行及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的业务范围:银行-资金账户业务、养老储蓄业务、代销及咨询业务,理财公司-发行并销售本机构的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
《规定》较此前版本做出优化:新增养老目标基金参与条件:上季度末规模不低于2亿元,放宽了产品纳入范围;暂不允许开展个人养老金投顾业务,为投顾业务预留制度空间。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个人养老金对金融机构来说增加了可投资的资金渠道,从而有利于推动个人资金入市,为资本市场长期发展提供一定的资金保障,有利于A股形成慢牛长牛行情。根据机构测算测算,到2035年个人养老金规模或将达到12万亿元。
【关于个人养老金制度三大要点:谁能缴、怎么缴、如何领?】①谁能缴?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②怎么缴?参加人应当指定或者开立一个本人唯一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用于个人养老金缴费、归集收益、支付和缴纳个人所得税。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为12000元,可以用缴纳的个人养老金,在符合规定的金融机构或者其依法合规委托的销售渠道购买金融产品,并承担相应的风险。③如何领?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或者具有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形,经信息平台核验领取条件后,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领取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即将出台#网页链接
#媒体人周刊#个人也可以缴纳养老金
我国5个部门联合发布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
按照12000元一年的限额标准
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
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不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养老金制度来了。
今天发布了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和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两个文件。作为课代表,给总结一下吧:
1、个人养老金是自愿缴费,无补贴,每年上限为12000元。唯一的优势是这12000元是可以抵扣个人所得税的。其他,我暂时还没找到。
2、个人养老金属于养老金三支柱中的第三支柱,完全市场化运营,与基本养老金制度以及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制度不同。
3、将来领个人养老金时,要单独计税,税率按3%计,不并入综合所得扣税。
4、什么情况下可以领取呢?门槛不高,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可以领取个人养老金。
《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发布了!
办法规定: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额度上限为12000元。
个人养老金是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可领取时,还得征收3%个人所得税,虽然缴纳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可怎么感觉羊毛出在羊身上呢?
大家是如何看待的,值得参加吗?我在给爱人考虑呢,希望高人们能给个建议,谈谈看法呗。
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等条件的企业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1]这是借鉴国际通行做法,按照便于征管的原则,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
这类小型微利企业的创立和发展对于创造大量自我就业机会、扶助弱势群体、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都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应努力营造比较宽松的政策环境,支持小型微利企业的创立和发展。
中文名
小型微利企业
从业人数
300人以下
总资产
总额5000万元以下
应纳税所得额
年度不超过300万元
企业从人社部门领取的“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应作何税务处理?
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吗?
解答:
一、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 )第七条规定,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企业从人社部门领取的“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通常不会“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因此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二、企业所得税
企业从人社部门领取的“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属于政府补助,满足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否则应作为征税收入处理。
1.《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一)财政拨款;(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规定:
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本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所称国家投资,是指国家以投资者身份投入企业、并按有关规定相应增加企业实收资本(股本)的直接投资。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
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七条规定:
企业取得的不征税收入,应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进行处理。凡未按照《通知》规定进行管理的,应作为企业应税收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说明: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的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将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财税实务##财税问答##税务##企业所得税##增值税#
看了下今天的《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从避税角度看,对低收入人士(<10万/年),没啥意义,理由如下:
1、最终提取个人养老金时,并不免税,收3%个人所得税。
2、6W年薪以下,本身就不收税,搞这个多3%个税,脑壳有坑?这一档肯定没人玩。
3、6—9.6W那档是3%税率,交不交这个没啥区别。
4、9.6W以上,收入越高,税率这块越省。拿10%税率计算,省7%个税;再买个上证50或者沪深300指数,年化9%,就是16%收益,确实很香~
易错事项三:“其他扣除”项目超范围填报
工资薪金所得扣缴申报时关于“其他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所称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包括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
在扣缴申报时,单位可以将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计入“其他扣除”。正确的操作方法是,在申报表中找到这些具体项目,对号入座进行填写即可。对于由于一次性补缴公积金导致超限额无法正常填入“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将超限额的部分填到其他扣除的“其他”进行申报扣除。应注意,缴纳当期住房公积金超限额的,不允许填报到“其他扣除”。
实际工作中,常见有些单位将从工资中代扣的员工个人需缴纳的工会经费、餐费等计入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其他扣除”,这是将税收概念混淆造成的,这种操作会直接导致税款少缴。
特别提醒:“其他扣除”填报需谨慎,随意填报有风险。
#税小课##个税##福利#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其中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单位给职工报销探亲来回路费,属于“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根据《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探亲假路费在税法上属于“职工福利费”范畴,原则上应该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个税。
值得注意的是,外籍人员探亲费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20号)第二条规定: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有关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54号)规定:对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免征个人所得税,应由纳税人提供探亲的交通支出凭证(复印件),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对其实际用于本人探亲,且每年探亲的次数和支付的标准合理的部分给予免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免征个人所得税有关执行标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1〕336号)规定:“(一)可以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优惠待遇的探亲费,仅限于外籍个人在我国的受雇地与其家庭所在地(包括配偶或父母居住地)之间搭乘交通工具且每年不超过2次的费用。”
因此,外籍个人取得探亲假路费,能提供探亲的交通支出凭证(复印件),对其实际用于本人探亲,且每年探亲的次数和支付的标准合理的部分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境内个人取得的探亲假路费,按税法有关规定应并入个人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五部门联合发布《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个人养老金属于强制储蓄,除年领到一定程度之外,再就是一些特殊情况才可以取出来。
取出来所得税按3%计算,再一个就是有减免现如今咱们的税的优惠。如果没有达到交税的情况就有点小亏了。未来的物价和税收情况不得而知,个人养老金靠不靠谱还得等待时间来做定论。
#11月财经新势力#
【财税问答: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的六问六答】
问题一:我单位发放的所有职工福利都可以税前扣除吗?
答:不是。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的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1.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2.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3.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问题二:我单位向员工发放的福利性补贴是否均能作为职工福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不一定。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第一条的规定,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作为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
问题三:我单位向劳务派遣员工发放的福利费可以税前扣除吗?
答:可以。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第三条的规定,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问题四:我单位因行业需要聘用了大量大学实习生和临时工,发放给他们的福利费可以税前扣除吗?
答:可以。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一条的规定,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问题五:我单位进行福利费税前扣除时有什么核算要求呢?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四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该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没有单独设置账册准确核算的,税务机关应责令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税务机关可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进行合理的核定。
问题六:职工福利费企业所得税税前可以全额扣除吗?
答:不能。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