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高阳镇在村级妇女组织作用发挥上认真研究,积极探索,通过采取带动养老互助、助推妇女维权、积极争取项目多项措施,充分发挥作用,为群众带来实惠。
一是带动养老互助,提供组织关怀。镇党委结合妇代会作为群团基础组织,具有公共,能够联系上级组织,起到牵头的作用的实际,积极探索出发挥村级妇代会作用带动养老互助的新模式,村妇代会以组建和组织农村老年人活动中心为契机,镇妇联以新贺村、官桥村、贺集村妇代工作为试点,采用点带面的方式,回应村妇女和中老年人的社会和精神需求,有效改善了农村老年人的生活状况,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成果,新贺村妇代会获评全省三八红旗手(集体)荣誉称号。
二是助推妇女维权,提供组织力量。在镇、村均设立了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和维权信箱,专门受理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在镇综治办设立了家庭暴力投诉站,使个案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为了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我镇还组建了三支骨干队伍(“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志愿者”队伍、 "服务妇女儿童志愿者"队伍、"家庭志愿者"队伍)他们在辖区开展各种法律宣传和咨询活动。如今,三支队伍总人数已达近百人,为妇女儿童维权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是积极争取项目,提供技术保障。为抓好“三留守人员”工作,镇妇联向上争取项目,积极与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取得联系,搭建了“妇女之家”的公共平台和组织机制,为新贺村妇女协会向省妇联上报的 “木兰行,阳光情”留守妇女关爱项目,提供了经验和理论指导工作,该项目预计申请活动资金10万元,用于呵护身心健康与妇女权益、保卫稳定婚姻与家庭文明、关爱老弱病残与鳏寡孤独、建设精神文明与乡村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