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王宇婷)本是没有交集的两伙养蜂人,却因同一块养蜂地大打出手,打伤他人换来迟来的悔恨。4月16日,钟祥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对被告人尹某提起公诉。
2014年3月,枣阳市熊集镇的尹某、小陈(化名)、小宁(化名)等一伙养蜂人随着花期来到钟祥市丰乐镇耀星村养蜂,3月20日,张某、小李等另外一伙养蜂人也来到耀星村,准备将蜂箱等货物卸下来,打算在这驻扎养蜂场。
尹某认为两个养蜂场相距只有30米,离的太近,会导致蜜蜂打架,不利于养蜂和采蜜。于是,尹某便同师兄一同前去协商,希望张某不要在此卸货。张某没有答应,还打电话叫来当地人邓某,声称要强行卸货。两伙人在拉扯中开始动起手来,得知消息后赶来的小陈、小宁等人及邓某的儿子小邓双方也相互殴打,在混乱中,尹某用拳头将邓某的右眼打伤,导致邓某右眼出血,视网膜脱离。在警察的制止下,两伙养蜂人才结束了互殴。
事后,尹某为自己的冲动悔恨不已,主动联系被害人邓某,并取得了邓某的谅解。4月16日,钟祥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尹某打伤邓某右眼,造成了人体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