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里唱的《空气》、《无所谓》、《隐形的翅膀》等歌,都是侵权的,这次就有18家KTV栽了。”
“这些歌曲供公众点播,都是需要版权使用费的。”
昨天,海曙法院传来消息,在第15个世界知识产权日(4月26日)来临之际,法院判决了2起案子。□通讯员 陶琪姜 记者 朱琳
【案子】
环城西路上这家KTV,195首歌侵权
去年9月,海曙环城西路上的一家KTV被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起诉到海曙法院。
音集协方面称:“没有经过我们许可,也没用向我们支付使用费,就在营业场所的点唱机中完整收录了受我们管理的音像作品做生意,供公众点播,侵犯了我们的权利。”当时,音集协诉请法院判令这家KTV立即停止播放这些音像作品,并从曲库中删除。
音集协的说法靠谱吗?
记者了解到,早在诉前,音集协就通过公证机构到KTV做了现场取证。法官通过一一比对,发现这家KTV的曲库中具有音集协提供的光盘中记载的195首MTV,换句话说,KTV的这195首MTV都侵权了。其中,包括市民耳熟能详的《月亮之上》、《无所谓》、《隐形的翅膀》、《曹操》等众多流行歌曲。
此次海曙区共有18家KTV成为被告
在综合考量这些涉案作品的类型、制作成本、流行程度和KTV经营规模、经营状况、侵权行为持续时间,以及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及音集协为制止侵权所产生的合理费用支出等情况后,海曙法院依法判决这家KTV赔偿音集协6万余元(其中包含相应的维权费用)。同时,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向公众提供点播195首涉案音乐电视作品的服务,并且从曲库中删除上述音乐电视作品。
不过,判决是一回事,履行就是另一回事了,记者发现,查看近3年的案例,有的KTV在被判决停止侵权后,仍抱侥幸心理继续使用侵权音乐电视作品,然后被再次起诉。
此次,音集协起诉的并不只这一家KTV,海曙区在同一批次里共有18家KTV成为被告,在这批案件中,海曙法院选择了其中2起作出判决。
“此外,目前已有3家KTV与音集协达成了庭外和解协议,签订了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并支付了版权使用费。”法院工作人员说。
【数据】
海曙法院今年已受理170件涉KTV侵权案
昨天的采访中,记者得到了一组数据。
仅今年以来,海曙法院已受理170件涉KTV的侵权案件,另根据统计显示,2013年至今,海曙法院共受理了445件KTV著作权纠纷案件。
目前,海曙共有近40家KTV,那么使用费有没有支付标准呢?
记者询问得知,早在2006年就已形成行业标准,即卡拉OK经营行业以经营场所的包房为单位,支付音乐作品、音乐电视作品版权使用费、基本标准为12元/包房/天(含音乐和音乐电视两类作品的使用费),根据全国不同区域以及同一地域卡拉OK经营的不同规模和水平,可以按照上述标准在一定范围内适当下调(见版权局2006年第1号公告)。
【担心】
KTV行业处于瓶颈期,该如何破局
法官向记者表示出了这样的担心:“现在KTV行业处于发展瓶颈期,又深陷版权费诉讼的泥沼中,许多经营者不愿支付这笔较早不需要的使用费,所以蒙混过关。现在判决下去了,势必又会对他们的经营带来影响,到底该怎么破局,也是KTV经营者该考虑的问题啊!”
据记者采访了解,海曙法院已与文广局、市KTV行业协会接触,共同引导、促进海曙区KTV行业协会成立。今年1月新成立的区KTV行业协会积极发挥协调作用,和相关部门一起组织KTV和音集协进行商谈,努力寻求兼顾版权权益保护及KTV行业健康发展的合理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