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内退人员,用伪造的医保报销凭证,一次次骗过了所在单位,也骗过了我市医保部门,共骗得66万余元医保费。近日,该男子从掇刀区人民法院领得有期徒刑11年,并被责令退赔全部违法所得。
涉案男子是今年60岁的赵某。初中文化的他现住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户籍所在地为荆门市城区。2011年11月至2014年9月,赵某作为交通部中交二公局工程有限公司荆门基地物业服务公司的内退人员,多次找他人购买伪造的医疗保险报销凭证,通过其单位劳务离退组办公室负责经办职工医疗保险的工作人员,向我市医保部门报销医疗保险从而骗取保险费。次是在2011年底,赵某使用伪造的住院时间为2011年10月至2011年11月的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的住院发票、住院证、费用明细和病情证明等报销凭证,向我市医保部门报销医疗保险,骗得基本医疗保险费1万多元。尝到“甜头”后,赵某一发不可收。在此后的近三年时间里,他又接连13次采取同样方式,从我市医保部门骗得基本医疗保险费。每次所骗金额越来越大,少则二三万元,多则五万元。
一次次得手,赵某的胆子越来越大。去年8月,他第15次拿着伪造的医保报销凭证,去我市医保部门报销,被察觉涉嫌骗保而未遂。但他还不收手,试图较后一搏。次月,他再次采取上述方式作案时被发现。去年11月,赵某被抓获,如实供述了罪行。
近日,掇刀区人民法院审理认定,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公私财物66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考虑到其如实供述罪行,遂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万元;责令退赔全部违法所得。(记者汪兵洋 通讯员王凯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