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律普法:湖南高速追尾医院接诊40多名伤者
人们总说“七年之痒”,爱情或婚姻走到第七个年头,激情的生活便会走向一种平淡规律,而感到无聊乏味;爱情也将进入考验期;而面对新鲜事物,难免会有人抵不住诱惑。
2010年,湖南一女护士惦记男患者,在病房发生关系,最终酿成血案。
王丽丽出生于湖南,某医院女护士,1999年在父母的介绍下认识了曹军,相恋一年便步入了婚姻殿堂,婚后一同生育了两女。
贫贱夫妻百事哀,两人学历不高,经济收入十分有限,为了改善家境曹军外出打工,王丽丽一边照顾孩子,一边工作,两人相互扶持着;婚姻美满幸福,直到31岁那年,王丽丽遇到了男病患夏青。
2010年11月,王丽丽所在的部门又接诊了一批病患,她根据医生开好的病历单查房换药;夏青出了车祸,腿脚不便,又没有亲戚朋友照顾,王丽丽便多留意了他一番,有时会扶着他上厕所、有时会帮他准备饭菜。
出院当天,夏青给她送了一束鲜花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
随着夏青的出院,两人本该不会再有任何交集,然而没想到夏青又一次生病住院,两人再次相遇。
王丽丽外貌出众,身材较好,在医院并不缺乏追求者,但一听说她已经结婚了都悻悻离去,但有家室的夏青,却对王丽丽展开了疯狂的追求,鲜花、生日礼物、吃饭、看电影一次又一次的邀约,让王丽丽有些手足无措。
王丽丽也是一个女人,需要关爱和呵护,但是丈夫曹军却常年在外打工,一年难见一次面,就连结婚纪念日,两人的通话时间都不超过半小时,而聊得都是孩子和父母。
夏青的热情,让她一潭死水的生活有了稍许的改变,对于夏青的暗示,王丽丽也不再明确的拒绝,她收下了礼物,还默许了夏青的“动手动脚”。
2011年3月,王丽丽告诉夏青她会上一个月的晚班,夏青知其心意,凌晨三点多,王丽丽在半推半就中与夏青在病房发生了不正当关系。
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王丽丽虽然觉得对不起家庭、对不起丈夫,但夏青的每次邀约她都会准时赴约;她更是多次将夏青带回家在卧室发生了一次又一次不正当关系。
王丽丽和夏青各有各的家室,本来约定好不会相互破坏对方的婚姻,但是谁都没想到,王丽丽竟然怀孕了。
眼看肚子一天天隆起,王丽丽也慌了神,她找到夏青问:这孩子怎么办,你要我打掉我也没意见。
夏青思想较为守旧,他跟妻子生下了一个女儿,他一直想要一个儿子传宗接代,然而妻子身体太过于虚弱,流产了好几次,他本以为抱不上儿子,王丽丽却给了他一个希望,他对王丽丽说:生下吧!你放心,我会跟我老婆离婚的。
王丽丽突然怀孕,流言蜚语很快就传到曹军耳中,他急急忙忙的赶回去确认,然而看到妻子隆起的小腹,他彻底崩溃了。
曹军实在没想到,自己一个人在外辛辛苦苦打工赚钱,妻子却跟着别人厮混,甚至还恬不知耻的怀上了情夫的孩子,曹军十分气愤,更加让他气愤的是妻子的态度,她不仅没有悔意,反而愈演愈烈。
王丽丽跟夏青谈好了,只要他一离婚,两人就结婚,所以她对曹军的反应自然是有恃无恐,王丽丽不愿再隐瞒下去,也提出了离婚。
曹军也想离婚,但两个女儿怎么办?她们都还小,需要母亲的陪伴,他也不相信王丽丽会带着两个女儿改嫁;为了两个女儿,曹军一再容忍,说:你把孩子打掉,我不会追究的,就算是为了女儿,我也会原谅你。
王丽丽不想浪费口舌,只想离婚,她收拾好行李搬到了夏青出租房;曹军想了整整一夜,心灰意冷,他给妻子打了一个电话,同意离婚,可此时王丽丽又突然变卦又说不愿意离婚,她又拖着行李回了家。
原来夏青想等王丽丽生下孩子之后再考虑离婚,如果是男孩他就离婚,如果是女孩他只会支付赡养费。
王丽丽也只能等生下孩子之后,在重新考虑离婚。
案发当天凌晨,曹军躺在妻子身边,他以为妻子回心转意,提出亲热一番,而王丽丽却说:不要你碰,我有的是人碰。并将曹军赶出了房间。
曹军一夜辗转难眠,越想越生气,打算“做点什么”,早上六点多,曹军又听到妻子跟夏青打电话,他心思一沉,走到厨房拿了一把菜刀,他怕吵醒女儿,又将王丽丽骗出家门,随后掏出菜刀对着妻子一阵猛砍。
周边的住户也被两人的“打闹声”惊醒,走出来一看只见王丽丽倒在血泊中,邻居慌忙报警。
曹军在归案后回忆说:我不停的砍,总共有20多刀。
这20多刀,毁掉了一桩婚姻、也毁掉了一对夫妻,王丽丽死亡,而曹军也将接受法律的制裁。
根据《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本案中,曹军在案发前预谋杀人,并将王丽丽骗出家门实施犯罪,他预料到此事可能造成的后果,但放任并希望其发生,其犯罪手段残忍,造成严重后果。
最可怜的莫过于两个孩子,她们失去母亲,又失去了父亲;一场婚外情,彻底毁掉了一个家庭。
《案例 湖南一女护士惦记男病人,在病房发生关系,最终引发血案》本文案例来源新闻报道/裁判文书,当事人系化名;图片皆(部分)为网图,与案无关;原创文章,请勿转载抄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