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有道:男子撞死老人现场谎称是自己父亲
男子开车撞人自称被撞者是父亲,逃逸后被撞者不治身亡!11月24日晚,湖北黄冈,黄梅某道路上发生一起事故,男子周某开着摩托车将路边行走的洪某撞倒。
正好旁边有村民看到,不成想周某为了逃避责任,竟然谎称被撞的是自己的父亲,随后以回家找人帮忙为由逃离。
好心村名上前查看,才发现倒在地上的是本村的村名洪某,村名随即报警。民警赶到将洪某送医,但洪某伤势过重死亡。
警方根据遗留的碎片追踪,很快将肇事的周某抓获,对其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侦办中。
网友评价周某是又坏又蠢,撞了人不是第一时间救治,却撒谎逃跑,致人不治身亡。
撞人本来只是一个交通事故,在交警部门没有确定责任前,本来并不一定都是周某的责任,但他这一跑让自己彻底承担全部的责任了。
对此,《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明确规定: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承担全部责任。
因为周某肇事逃逸,承担全部责任,而根据《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交通肇事致死亡一人,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
周某因为逃逸,承担全部责任,又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经涉嫌交通肇事罪。并且因为他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有属于加重情节。
《刑法》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肇事后逃逸或其他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周某如果不逃逸,积极救治或者赔偿,可能只需要在三年以下量刑;肇事逃逸,则就将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量刑;若查明是因为逃逸致人死亡,更是要在七年以上量刑。
事实上,如果交通事故责任不是周某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那就算对方死亡,甚至不构成犯罪。
正是周某的逃逸,使得他必然承担全部责任,在致一死的逃逸情况下,必然构成交通肇事罪。并且是肇事逃逸,从重判罚。
同时,他还将面临死者家属的附带民事赔偿之诉,并且因为肇事逃逸,一般商业险是不予赔付的,这个责任就得周某自行承担。
难怪网友说周末又蠢又坏呢,遇到事故,第一时间就是救人,生命是第一位的。逃是逃不掉的,只会加重自己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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