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简易版(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简版免费下载)
一、定义及解释
1、本《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简易版》(以下简称“本合同”)是由(房东)与(房客)签订,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及义务的合同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双方具有良好的法律效果;
2、房客:《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简易版》(以下简称“房客”):指申请本合同并符合下文条件者,房客签订本合同并遵《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土地管理法》、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具备支付本合同租金的资格;
3、房屋:指《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简易版》(以下简称“房屋”):指对本合同租赁房屋的管理、维护的使用的房屋,房屋的设施(电梯、水管、暖气等)以及其余设施、设备及设施附件;
4、租金:指《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简易版》(以下简称“租金”):指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费用总额,现金支付,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
二、租赁期限
1、本合同的租赁期限指,在本合同期限内,房客向房东租赁及使用房屋,从签订本合同起1个月内支付全部租金,每月付一次房屋租金,剩余租期每月支付房屋租金;
2、若租赁期限约定超过1个月,房客可向房东提出首月租金支付量额简化,房东可部分减免、调整后继续签订本租赁合同;
3、本合同租赁期限为1年,即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终止约定的日期止;若房客未支付租金或未于到期日续租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三、租金及付款方式
1、租金以下列方式支付:A、一次性支付:除压金外,其余所有租金一次性支付;B、分期支付:分期支付符合本合同条款,按月支付至最终到期日止;
2、租金支付方式包括现金及银行转账;
3、租金支付时间:每月1日为支付本月租金到期日,应定期支付;
四、租赁时效
1、租赁时效时间以:由《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简易版》(以下简称“合同”)签订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日止;
2、租赁时效期间,房客应妥善保管、使用房屋,不得非法用途,如有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房东有权要求房客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或者缴纳租金;
五、租赁终止
1、因房客严重违反本合同及相关法律规定,房东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
2、本合同租赁期满,双方依本合同约定,自行协商并确认房客的住宿结束;
一、定义
1.1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简易版”,即本合同,是由房东(下称“出租人”)与租客(下称“承租人”)签订的双方共同约定的。
2.2 关于房屋的介绍和期限:出租人承诺出租人提供的房屋在《房屋租赁合同简易版》约定期限内使用,租客和出租人确认下列房屋信息:(1)房屋地址:………;(2)房屋面积:m2;(3)使用权:出租人向租客提供居住权,不含任何特殊地役和拆迁之类的权力。
2.3租金:租客一次性支付……元/月作为房屋租金,租客有责任按时足额支付租金,每月底前支付本月租金。
二、租金及其他款项
3.1 租金的支付:租客应每月支付………元的房屋租金,以支付合同约定的每月租金,工资支付应在合同到期日前完成。
3.2 办理入住事宜:租客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应在当地【居民管理中心】中办理住宿登记,由租客承担相关费用。
三、物品维护
4.1 房屋维修耗材:双方约定,出租人应在租客住入房屋后,租客使用该租赁居住房屋期间内提供必要的维修耗材及技术支持,以保证房屋正常使用状况。
四、违约责任
5.1 本合同违约给予双方各自约定的违约责任:
5.1.1 如租客未能按时支付租金,或发生其他免费行为,则出租人有权要求租客提前支付欠缺租金,并可在未解除合同约定被租房屋中举行合理损害补偿金额。
5.1.2如出租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技术支持或未及时补充维修耗材,则租客可根据主管机构的维修费用标准,对所损失的费用进行经济补偿。
五、期限
6.1 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将于以下日期开始:……月……日,结束时间是……月……日,此段期间之后,两方均不再承担任何义务。
六、其他
7.1 合同条款的变更和修订: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双方有变更、修订本合同条款需求,均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经双方签字确认方可生效。
7.2 不可抗力:双方同意在不可抗力出现时暂停本合同义务履行,不可抗力消失后双方应尽快恢复本合同履行。
7.3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