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楚网黄石新闻网(东楚晚报 记者 李艳芳 通讯员 许若文 曾珍)
27日,记者从黄石港区检察院获悉,湖北正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董某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3月20日已被批捕。
2014年5月,董某、田某(在逃)在黄石成立湖北正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并雇佣多名管理人员、财务人员、业务员,以河南某建设公司投资高速公路项目需筹措资金为由,抛出年收益率14.4—18%高额回报的诱饵,通过印制散发宣传单、利用业务员游说的方式向广大市民宣传,在合理合法、退款自由等欺骗性外衣的掩盖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从2014年6月至10月期间,非法吸引群众249人次,吸收存款金额达716万元,董某、田某将所吸收的款项并没有用于投资项目,而是以收取高额利息转借给他人,至2014年11月,由于部分市民要求退款未果遂向公安机关报案。案发时,尚有171人次共计500余万元的集资款未退还,董某、田某也畏罪潜逃。
2015年2月,黄石港公安分局将董某抓获归案。3月13日,董某被移送检察院批捕,经审查案卷材料,核实证据,讯问犯罪嫌疑人,检察院较终认定犯罪嫌疑人董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董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