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徐州3月13日电(朱志庚 李东艳)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到来之际,3月13日上午,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生产、销售假药案,当庭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0万元。主审法官申颖说,提醒广大市民特别是患者,不能贪小便宜,一定要从正规渠道和正规厂家购买药品,以免延误治疗和造成无法估计的后果。
据公诉机关查明,2012年2月至2014年9月间,被告人李某以低价购入假药及伪造的外包装盒、药品说明书,采取邮寄宣传彩页、冒充医生电话咨询向糖尿病患者推荐药品等手段,将假冒北京同仁堂制药厂生产的“止渴降糖胶囊”和假冒辽宁先臻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金芪降糖胶囊”,以邮寄方式销售给全国各地的糖尿病患者,销售总金额共计人民币110余万元。经徐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被告人李某销售的上述二种药品所含成份与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2014年9月29日,被告人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庭审前,在羁押室被告李某向媒体介绍说,他以前在北京那边的医院工作过,对糖尿病这块有一定的了解,自己只是把同样治疗糖尿病的西药冒用了北京同仁堂的中成药出售,只是为了赚取其中的差价,自己出售的西药比实际的药品要见效快,不过还是要对受骗的广大患者表示道歉。
经审理,泉山法院当庭一审判决李某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0万元。违法所得依法追缴,上缴国库。
审理此案的主审法官申颖介绍说,李某原来在北京的一家医院工作过,从而掌握了来自全国各地糖尿病患者的信息资料,李某离开该医院后,联系厂家以低价购入假药,并印制伪造的外包装盒、药品说明书,采取邮寄宣传彩页、冒充医生电话咨询向糖尿病患者推荐药品等手段,以搞优惠活动为由,以低于真药的价格邮寄销售给全国各地的糖尿病患者,销售总金额共计人民币110余万元。可见,受骗的人很多。在此,提醒广大患者可别贪小便宜,以免延误治疗。目前这些使用了假药的患者还没发现危害后果,但是,使用了假药的这段时间,没有正规药物控制,也延误了正常治疗,为了自身的健康,大家应从正规渠道和正规厂家购买药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