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中旬起,市食药监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2个月的化妆品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
整治行动分组织准备、企业自查整改、监督检查、总结提升四个阶段进行,整治范围为全市经营化妆品的企业,如超市、药店、化妆品批发市场和美容(整形)医院、美容美发店等。整治内容包括建立和落实制度、标签标识合规、储存要求符合、经营行为规范四个方面,如是否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产品名称是否符合《化妆品命名规定》《消费者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及其他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相关规定;产品标签、小包装或说明书上是否标有疗效、使用医疗术语,是否有“药妆”“医学护肤品”等夸大宣传;使用原料是否根据《化妆品卫生规范》标注相应的警示语;是否存在购进、储存、销售过期化妆品的行为;店内宣传资料是否存在宣称预防、治疗疾病功能等违规行为;是否有自制化妆品行为等。
市食药监局表示,对于企业自查出来的问题,在制定整改措施及时纠正的,减轻或免予处罚;对在监督检查中被发现或被举报查实的问题,将对企业予以严肃查处。(记者 汪兵洋 通讯员 易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