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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让每位受援人感受公平正义

2017-07-10 湖北 本文链接

  东楚网黄石新闻网(黄石日报 记者 石勇)6月5日,黄石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湖北人本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天华承办的一起法律援助案件,在某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某公司向原告喻某某支付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合计176584.15元,为一起28年前发生的交通事故的二次赔偿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也让四级伤残的喻某某未来几年的治疗、生活费用有了着落。
  这是我市法援坚守公平正义的一个案例。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以来,市法律援助中心认真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做好法律援助普法工作,坚持将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带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该中心先后被评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湖北省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湖北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全省法律援助百优案例评选活动优秀组织单位”等。

  依托新媒体,扩大法援普法覆盖面
  近年来,该中心顺应信息化技术发展趋势,不断拓宽法律援助普法渠道,积极探索建立“两微一平台”的互联网普法矩阵,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建立了全省首个法律援助机构官方微博,至今,共发布微博15000多条,吸引粉丝17000余名,接待群众法律咨询2万多人次。
  ——开通了全国首个法律援助机构微信公众号,该公众号具有法律援助知识普及、法律援助网上申请、法律援助律师宣传、法律援助咨询解答、法律援助机构查找5大功能,先后发送法律援助微信杂志1000余期,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4万余条。
  ——打造了全国首个法律援助机构政务直播平台,通过《一直播》平台与微博的直播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同时推动“黄石法律援助”新浪微博的建设。目前,该平台开设了《法援律师在身边》《王林说法援》《法援知识天天学》等多个栏目,由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和值班律师讲解办案心得、值班体会、法律规定、法援知识等。

  运用传统媒体普法优势,提升法援知晓率
  通过报纸、电视等受众媒体,运用标语、广告等多形式,该中心让活动普法和媒体普法有效结合,形成了全方位、全覆盖、立体化的普法常态格局,扩大了泱泱法律援助的影响。特别是在《黄石日报》开办的《普法之窗》专栏,成为法援普法宣传的重要阵地。同时,该中心注重实物普法效果。去年,市司法局印制《怎样申请法律援助》宣传册17万本,由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发放到村(社区),营造法律援助普法深厚氛围,确保群众掌握法律援助基本常识。
  此外,市司法局每年组织开展年度法律援助精品案例评选活动,通过向群众赠送编印好的案例手册,以案释法,让法律援助普法更加亲民易懂。同时深度挖掘精品案例,向社会充分展示法律援助工作者和广大法律服务人员的精神风貌,树立了法律援助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整合实体平台普法资源,增强法援影响力
  为了增强法援社会影响力,市司法局整合实体平台普法资源,增强法援影响力。
  一是窗口普法规范化。黄石地区7个法律援助机构均完成了临街一楼接待大厅升级建设。各法律援助中心窗口都设有明显标志,便于群众寻找。窗口还划分出接待、等候、申请受理、服务电话和远程视频功能区域等。
  二是网络普法体系化。2016年启动了我省首个法律援助远程视频服务,建立了涵盖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司法所、村(社区)、残联、妇联、劳动监察机构、强制隔离戒毒所等500多个法律援助远程视频服务站(点)。
  三是普法活动经常化。中心已连续五年开展法律援助“流动夜市”和“流动早市”活动,服务深入乡村(社区)广场、养老院、军营、强制隔离戒毒所等各类场所,为群众和特殊群体普及法律援助知识、放映法治教育电影、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

本文内容仅供健康科普参考,不能替代专业医疗诊断和治疗建议。如有身体不适,请及时就医并遵从医师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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