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手”,你违章了吗?
东楚网黄石新闻网(黄石日报)
自行车作为一种环保的交通工具,越来越被人们所推崇。目前,共享单车在更好地满足公众出行需求、有效解决城市交通出行“较后一公里”问题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由骑自行车引发的交通问题时而有之。在此,市普法办温馨提醒广大市民,遵守交通规则,构建平安出行体系。
一、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如果没有非机动车道,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如果非机动车道被占用,可以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
二、自行车不得骑入高速公路。
三、骑自行车过马路要注意以下几点。
交叉路口有交通信号灯根据信号灯的指示通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行;交叉路口没有交通信号灯可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右方来车先行,“右转”让“左转”;没有人行横道或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注意:横过机动车道,要下车推行!
四、自行车载物注意事项。
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五、骑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
六、不得醉酒骑自行车。
七、骑自行车违章行为。
攀扶车辆或被其他车辆牵引;双手离把手中持物;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曲折竞驶。
八、自行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
九、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骑自行车。
十、骑车违章面临的处罚。
警告或者5元——50元罚款;如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车辆。当场收缴罚款时,交警应在“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上注明,由被处罚人签名确认。交警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否则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十一、如果是共享单车,车被扣也没事吗?
共享单车企业可定位查询当事人的账号信息,并可反馈给交警。在部分地区已建立了共享“黑名单”机制。所以弃车逃走的行为并不明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