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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高中困难学生将被免除学杂费

记者昨日从市财政局获悉,省财政厅日前预拨我市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189万元,专项用于支持我市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困难学生学杂费。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符合国务院扶贫办发布的《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相关规定,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

  记者昨日从市财政局获悉,省财政厅日前预拨我市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189万元,专项用于支持我市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困难学生学杂费。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符合国务院扶贫办发布的《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相关规定,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建立电子信息档案,持有《扶贫手册》的普通高中学生。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的实施意见》精神,我市将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困难学生学杂费,本次所免除的学杂费中不含住宿费。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也在免除范围之内。在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符合条件的学生享受同等政策待遇。

  依据规定,公办学校按照“收多少、退多少”的原则退费;民办学校按同类型公办学校退费标准退费,若标准高于同类型公办学校的部分可不退还,低于标准的则按学生实际缴纳学费标准退还。对因免除学杂费导致学校收入减少的部分,由财政按照免学杂费学生人数和免学杂费标准予以补助,以保证学校正常运转。目前,我市正在进行免除学杂费对象的认定工作。(通讯员袁悦 杜寅 记者戴永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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