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清理整治“大、洋、怪、重”地名
地名是一种文化遗产,留存着人们对特定自然和人文环境的独到认识。来自市民政局的消息称,我市将对居民区、大型建筑物、街巷、道路、桥梁等名称中存在的“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进行清理整治。
“大”,主要表现是过分夸大住宅区、建筑物等地理实体的使用功能,或者地名通名层级混乱、名实不符等。“洋”,指盲目使用外语词及其汉字音译形式命名我国地名,以及用外文拼写我国地名等现象。“怪”,指盲目追求怪诞离奇,地名含义不清、逻辑混乱、低级庸俗、繁简混搭、中西混用或带有浓重封建色彩等现象。“重”,指一定区域范围内存在多个地名重名或同音等现象。
对不符合地名命名原则、群众反映强烈的不规范地名,民政部门将督促相关单位或产权人进行更名;对有地无名的,及时进行命名;对一地多名的,确定一个标准地名;对多地重名的,通过更名或添加区域限制词等手段解决重名问题。对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擅自命名、更名的,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补办命名更名审批手续,并加强对地名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在公共场合使用不规范地名的行为,重点清理整治地名标志、交通标志等公共标志,新闻、广告、广播等公共媒体,地图、工具书等公开出版物,公文、证件、车船机票等各类文书票证中使用非标准地名、使用不规范汉字书写地名、使用外文拼写地名等违反法规标准的现象,营造规范有序的地名环境。(记者杨涛 通讯员宁慧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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