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6辆大货车违规进城“添堵”将受处罚
昨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消息,7月1日以来违规进城“添堵”的586辆大货车车主,将面临处罚。
早在2011年8月18日,我市就发布通告,禁止大型货车、中型货车、轻型货车、低速载货汽车等四种车辆在中心城区路段通行。
但部分心存侥幸的大货车司机无视禁令标志牌所禁止的线路,驾驶大货车任性驶入城区。7月4日以来,违规进城通行的大货车给原本就脆弱的城市交通带来了重大压力,造成月亮湖路、白庙路、果园路等多条城市主干道长时间、大面积的交通拥堵,致使市民出行受到严重影响。
对此,交警部门对7月1日以来由月亮湖北路违规进城通行的586台大货车,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处以罚款100元、扣3分的处罚。
警方提醒, 今后将进一步加大管理和巡逻力度,严查大货车进城等交通违法行为,广大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按照交通标志牌所指示的路线行驶。另外,确因城区施工或运送货物需要在禁行道路通行的管制车辆,可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临时通行证。
大货车进城禁行区域为:象山大道与泉口路交叉路口以南、竹园北路与泉口一路交叉路口以南、长宁大道与泉口一路交叉路口以南、月亮湖北路与泉口一路交叉路口以南(泉口一路可以通行);月亮湖路与五一路交叉路口以西、白庙路与五一路交叉路口以西(五一路可以通行);象山大道与泉口路交叉路口以东、海慧路六O五东大门以东;深圳大道与象山大道交叉路口以北、深圳大道与虎牙关大道交叉路口以北、深圳大道与培公大道交叉路口以北。
此外,生态运动公园周边道路禁止载货汽车通行,具体为:响岭路、运动公园路、象山大道的深圳大道路口至兴隆大道路口全段、关公西路的长坂坡路口以西路段、白石坡大道的长坂坡路口以西路段。(记者邓琳 通讯员吴小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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