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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检察院“零距离”看管嫌犯 保障其人身安全

和平检察院“零距离”看管嫌犯 保障其人身安全

法警押解嫌犯

    囚车里的囚笼本是专门用来关押运输犯罪嫌疑人的,但在天津市和平区检察院,囚笼却不但关押犯罪嫌疑人,同时也将执行押解任务的法警关在里面,这在全国检察机关都是少见的。“法警进囚笼,与犯罪嫌疑人零距离接触,主要是从安全考虑的,我就是个被关进囚笼的人。”天津市和平区检察院法警队队长刘大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2011年8月,为配合反贪部门抓捕上网追逃的犯罪嫌疑人宋某某,刘大为带领8名法警,冒着酷暑,奔赴山东东营执行抓捕任务。到达东营某村后,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宋某某被成功抓获。然而在押解宋某某上车回津时,刘大为发现宋某某精神恍惚,神色异常,为防止犯罪嫌疑人出现意外,他带头钻进囚笼,与犯罪嫌疑人零距离接触,并不时做宋某某的思想工作。从那时起,在刘大为的带动下,法警队每次执行押解任务时,都有两名法警走进囚笼,实行对犯罪嫌疑人“零距离”押解,并从此形成了规定。

  除了与犯罪嫌疑人“零距离”接触,和平检察院还实施了“执法过程全程实时录音录像”——自涉案人员进入办案工作区就实行同步录音录像;在囚车上配备安装了车载无线电台指挥系统、车载同步录音录像监控设备;外出执行警务的警员佩带执法记录仪,这一举措不仅进一步强化了规范执法行为,还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对分清事实责任、保障干警自身权益起到了良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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