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护狗”“吃狗”都应遵循合法的渠道
天津网讯 每日新报评论员 彭辉 自2010年起,每年6月21日开始的玉林荔枝狗肉节总是处在舆论的风口浪尖上。这些年,有关该不该吃狗肉的问题,争论不可谓不多。主张不应该的一方,认为狗是人类的朋友,当然不该吃,尤其是在“高速截车救狗”等事件发酵后,诸如玉林“荔枝狗肉节”更是成为口诛笔伐的对象。不过,吃狗肉在不少地方,的确是由来已久的风俗和传统,有着深厚的群众基础。况且,吃狗肉与否,属于个人的选择和权利,就像爱狗属于个人的权利和选择一样,都应该予以尊重。
关于这个问题,不光我国,在韩国等地,也有人反对吃狗肉,但吃狗肉依然盛行;即便是在西方国家,普遍视吃狗肉为禁忌,但也有人吃狗肉。所以从这个角度说,双方都没必要站在某种制高点上,对对方进行指责或揶揄。一些人喜欢狗不吃狗肉,然后“推己及人”,情感上可以理解,但需要承认的是,即便吃狗肉在我国也还不属于犯法或触犯社会禁忌。无论护狗还是吃狗,都应该遵循合法的渠道。
爱狗人士反对吃狗肉的一个理由,即食用的狗肉就其来源看,多属于非法偷盗,甚至毒狗等方式得来,由此引申的问题是,所吃的是安全健康的吗?如果通过这些不合法的方式,成就所谓“日杀万狗”的局面,对于消费者的健康来说无疑是极大的威胁。64%的民众支持取缔这一以“民俗”为名、实为商业营销的“节日”,其中也不乏这样的担心。
出于安全考虑,这样的担心并非没有道理。据统计显示,广西壮族自治区的人患狂犬病发病率居全国之首,而人口仅600万的玉林市,人患狂犬病的发病率高居全国城市排行前十。由此可见加强检验检疫的重要性,正是因为有关方面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和监管的缺失,才导致了高发病率的出现。尽管2013年4月22日,中国农业部就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犬和猫产地检疫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调运犬、猫必须逐只按规程实施产地检疫、逐只出具检疫证明,但实际执行起来很难。因此,加强检验检疫,做好监管工作,比打口水仗更为实际。





